有转账记录是很好的基础,但法院调查令也不是无限制随便查一切,只能围绕涉案资金流水调取。每一笔大额转给第三者的资金、买房买车出资款,是可以通过流水去溯源固定证据的。
但像饭局陪同、公开一起露面、回老家这类,属于佐证情节,可以用来辅助印证双方特殊关系,单凭这些不能直接判定钱款必须全额返还,核心还是资金去向。舆论上看到的各种公开场景,只能说明这件事在人情道德层面非常刺眼。
法庭上最终能不能全部追回,还要区分:
款项是无偿赠与?合伙投资?还是有其他往来?对方会不会拿出借贷、合作经营之类的说辞抗辩。
男方那边重金聘请律师,大概率也会在每一笔资金的用途、性质上做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