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潦沟村27层安置楼15号楼2023年交房,没想到新房交房半年就变成Csu级危房,至今未加固仍有20余户住着,村民苦苦等了15年的房却成了“伤疤”。
信息来源:大风新闻
山东临沂潦沟村有个15号楼,27层高,288户人家。
2023年7月村民才拿到钥匙,高高兴兴搬进去,结果半年不到,楼就出事儿了。
谭先生记得清楚,第一批拿钥匙那天他挺高兴,腿都等麻了,总算盼到了。
结果装修的时候敲地砖,楼下邻居跑上来拍门,说你家天花板掉水泥渣,都落我家锅台上了。
他跑下去一看,自家楼板缝里露着细钢筋,当时也没太当回事儿。
后来同层有人撬开踢脚线,发现承重柱的水泥一抠就掉渣,五根螺纹钢全裸在外头。
9层的空房,天花板一片一片钢筋外露。
24层没装修的屋里,检测孔还留着呢。
大家私下互相一打听,楼道里就传开了——"这楼可能有问题"。
可多数人还是抱着"建了十几年,再差也能住"的想法,继续铺地板、刷墙、买家具。
不少人家掏了十几万二十万,把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全砸进去了。
2024年1月31日,第三方鉴定机构出了报告。
按照GB50292-2015标准,1327个受检构件里,410个混凝土强度不达标。
板168个检了90个不合格,柱33个检了16个,墙276个检了144个,梁850个检了160个。
上部承重结构定级为Cu级,综合定级Csu级。
报告原话是:"安全性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应采取措施,部分构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村委贴了红标签:"15号楼存在安全隐患,尽快撤离。"
晚上挨家挨户上门劝,发《躲迁协议》,每月补1200块,先给一年。
谭先生刚花20万装修完,只能带着三个孩子搬出去另外租房。
彭帅夫妻俩2024年春节前才住进去,去问村委,对方回了句"没事"。
结果年一过完就被劝离。
可拆迁费根本不够租房,两口子又搬回20楼,一直住到现在。
65岁的彭山也没走,他说:"村委不解决,我往外走只能睡桥洞。"
还有人不是不想走,是不敢走——搬出去容易,万一后面安置拖个三年五年没人管,新房没着落,自己反倒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2026年8月记者去的时候,楼还是没加固。
20多层里二十多户亮着灯,不是不怕,是实在没别的办法,天天提心吊胆,就怕赶上地震或者大风。
有户门上还贴着"喜"字——那是婚房,出事后人搬走了。
9层、24层的空房里,钢筋露着,墙皮一摸就掉粉。
村委说金润花园异地安置地块围了挡,勘探考古进场过,图纸还在设计中。
原址加固、异地建房两个方案,要么招完标没下文,要么围了挡没动静。
2025年12月招过"15号楼主体加固设计"的标,山东建科43万中了,可现场一根脚手架都没有。
问自规局,说系统里没这楼的规划档案。
问住建质监站,说"旧村还建没施工许可证,我们不管验收"。
问街道还建办,说2019年才成立,没参与过。三个部门都明说这楼没通过验收。
村委老干部一句话怼回来:"没手续咋借到钱开工的?"
这楼从"交房即隐患"到"两年不修还住人",有三件事得说清楚。
第一,Csu级不是"小毛病",没加固之前继续住,本身就不合法。
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安全等级分四级:Asu完好,Bsu基本完好,Csu限制使用,Dsu危险。
Csu的结论原话就是"应采取措施,且有极少数构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说白了,没修好、修好没复检合格之前,不能住人。
村委这边红标签贴着,那边又默许领不到躲迁费的人搬回来住,等于把安置的义务偷换成"愿走不走自己担着"。
按《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村委或政府代持方——对鉴定为危险的房屋得及时排险,拖着不修,真出了损害就得赔。
第二,质量这口锅,按"五方终身制"追,不会因为没施工证就免责。
住建部《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写得明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这五方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因为自己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终身追责。
哪怕这工程没办施工许可证、没竣工验收,只要实际是冠蒙施工、泰宇监理、村委发包,就跑不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2条、36条规定的返修和监理责任。
410个构件不达标,混凝土夹渣漏筋,说白了就是浇筑的时候振捣不到位,加上监理没旁站、村委赶工期,三方谁也跑不了。
之前青岛房建非法转包16号楼的旧账,也说明这项目从头到尾管理链就是断的。
村民可以集体起诉村委安置协议违约,把冠蒙、泰宇、青岛房建追加为共同被告,要求退房款、赔装修损失、补躲迁费差额,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现在合格的房子没交付,加固和安置方案拖了快三年没着落,本身就是违约,村民有权要求补齐过渡费差额,给一个能落地的安置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