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实习护士竟然做出这样的事,她在一位产妇动手术期间,拍下产妇的隐私部位,她未打码就发到了朋友圈,还备注这名孕妇是乙肝患者。结果她被人截图举报了,这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信息来源:闪电新闻
事情是这样的。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8月9号晚上。
有个实习护士发了条朋友圈,配了六张图。
有她穿着手术服的自拍,还有三四张产房手术的现场照。
文字挺得意——“产科实习副本通关,望周知”。
把人家生孩子做手术,当成游戏通关来炫耀。
要是光自拍也就算了,问题是其中一张手术照,压根没打码。
产妇的隐私部位,就那么直接露在外面。
更离谱的是,她还跑到评论区补了一刀:“这产妇有乙肝,我做手术的时候戴了护目面罩。”
这句话一出来,性质就完全变了。
有朋友看不过去,提醒她:“发图前该遮挡就遮挡,得保护病人隐私。”
她没当回事,也没删。
然后这条朋友圈被人截图,转到了各大平台。
一下子就炸了。
网友眼睛也尖。
从工牌上扒出,她是护理部的实习生,实习期是2026年6月到2027年3月。
这么算下来,出事那会儿她进产科还不满两个月,护士执业证都没考下来。
8月10号,媒体打电话给医院,院方说“很重视,已经上报”。
当天记者也把这事反映给了省卫健委和12345热线。
8月11号凌晨,医院连夜发了情况说明:确认是实习的护理学生,已经联系她学校,还成立了专项调查组。
态度很明确:泄露患者隐私,零容忍。
网上的评论,基本是一边倒。
大家都觉得这是对女性尊严的踩踏。
也有明白人说,乙肝病史属于特别敏感的个人隐私,你往朋友圈一晒,病人以后怎么面对周围人?
这种歧视压力,外人根本体会不到。
不少在职护士、医生都站出来说话:保护患者隐私,入职培训第一课就讲,这种错真不该犯。
民事这一块,《民法典》第1226条写得明明白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你要是泄露了,或者没经同意就公开病历,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她私自拍照片、不打码、发出去,隐私侵权这帽子,摘不掉的。
产妇完全可以要求她跟医院公开道歉、删照片、消除影响,还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别觉得朋友圈范围小就没多大事,只要泄露行为成立,责任就跑不了。
行政上也有说法。
《护士条例》规定,泄露患者隐私的,卫健部门可以警告,还能罚1万到3万。
她就是还没拿到执业证,这次违法记录也会跟着她进档案。
以后考资格证、去大医院应聘,统统受影响。
要是情节严重,可能这辈子都跟医疗行业无缘了。
再说治安管理方面。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也写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轻则拘留5日以下或者罚1000块以下;重的,5到10日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也就是说,她散布别人隐私,弄不好真得进去蹲几天。
一旦背了治安处罚,职业生涯基本就交代了。
说到底,咱们去医院做手术、做产检,把衣服脱了,把病史全都告诉医生,那是最私密、最脆弱的时候。
这份信任,是医患之间最要紧的东西。
医院的隔离遮挡、保密制度,都是为守住这份尊严。
可这个实习生,脑子里想的只有“实习打卡”“副本通关”。
压根没想过,躺在手术台上的产妇,她也是个人,也有尊严。
当然,这事不能只怪她一个人。
医院的岗前培训,有没有走形式?
平时临床监管,到不到位?带教老师为什么没及时制止她在产房拍照?
这几个环节,任何一个出了问题,这场风波都有可能避免。
所以,做人要有边界感,不能拿别人的隐私当儿戏,一个护士不懂得尊重别人,这让人太心寒,应该严惩实习护士,希望其他护士引以为戒,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别因为一己之私害人害己,最终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