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真是老不知羞!”山东济南,一名年近7旬的老人在儿童游乐区域跑步时,和一名两岁幼

“真是老不知羞!”山东济南,一名年近7旬的老人在儿童游乐区域跑步时,和一名两岁幼童相撞摔倒,导致自身骨折受伤。事后,老人觉得自己不能白白受伤,就把孩子和孩子父母一同告上法庭,索要5万元的赔偿,还好法院判决公正。
 
去年11月的一个夜晚,济南的一个小区里,儿童活动区格外热闹,不少家长带着孩子在这里玩耍放松。
 
为了方便居民健身跑步,物业单独修建了专用塑胶跑道,和儿童游乐区做了明确区分,场地功能划分十分清晰。
 
事发当时,一名两岁的幼童正跟着父亲在广场游玩,年孩子一时贪玩,慢慢挣脱大人的看护,慢悠悠朝着不远处的秋千位置挪动。
 
就在这时,一名老年住户跑进了这片儿童活动区域,老人跑动速度较快,发现前方的孩子时已经来不及减速避让,两人直接发生碰撞。
 
老人和孩子相撞之后瞬间失去重心,重重摔落在地面,孩子家长见状,立刻上前查看老人的身体状况,也安抚受到惊吓的孩子。
 
后续老人前往医院做了详细检查,最终确诊为左股骨骨折,骨折治疗周期长,花费也不低,后续休养、复查也产生了一系列开销。
 
看着身上的伤病和堆积的账单,老人心里难以接受,认为这场意外不该由自己承担损失。
 
在和孩子家长协商赔偿无果后,老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孩子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五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说法截然不同。
 
老人一方坚持认为,自己好好跑步,是幼童突然移动才引发碰撞,孩子毫无规律的行动是事故诱因。
 
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看好年幼的孩子,存在监护疏漏,理应为自己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指控,孩子家长倍感无奈,他们表示,整片区域本就是孩子的专属玩耍区域,成年人根本不适合在这里快速奔跑。
 
事发时孩子就在视线范围内,正常走动玩耍,没有任何主动冲撞他人的行为。
 
法院没有片面采信任何一方的说法,而是结合小区场地规划、现场环境、双方举证内容,对整件事进行了全面梳理判定。
 
法官指出,小区明确区分了健身跑道和儿童游乐区,不同场地对应不同的活动场景,这是所有住户都应当遵守的公共规则。
 
老人作为具备完全认知能力的成年人,理应清楚儿童区不适合快速跑步运动。
 
夜间小区光线有限,游乐区内孩童活动密集、行动无规律,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
 
老人选择在此高速跑动,理应提高警惕、减速慢行,尽到安全观察义务,而他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综合全部案情,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老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所有损失由老人自行承担。判决出炉后,双方均未再提起上诉。
 
针对这起纠纷,专业律师给出了解读。
 
现实里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只要自己受了伤,对方就该负责、就该赔钱,但情理上的同情,从来不等于法律上的过错。
 
每个人在公共区域活动,都要对自己的行为和安全负责,明知场地不适配自身运动方式,依然贸然行事,最终造成的意外,自然只能自行承担后果。
 
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也给所有小区住户提了醒,公共场地的功能划分不是形式摆设,而是规避矛盾、保障安全的规则底线。
 
遵守场地秩序,克制自身行为,才是保护自己、尊重他人的最好方式。
 
信息来源:新黄河2026-8-12《济南一老人在小区跑步与孩童相撞后摔伤,将两岁幼童及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老人自行担责,律师:“我受伤我有理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