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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钱色交易!这位拥有数十年纪检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判了! 8 月 11 日,湖

大搞钱色交易!这位拥有数十年纪检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判了!

8 月 11 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结果出来,很多人倒吸一口凉气: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个罪名 —— 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数罪并罚下来,这辈子基本就交代在里面了。

说句实在话,这个判决分量不轻。但更让人唏嘘的,是这个人的身份。

龙翔不是一般的贪官,他是个干了三十多年纪检工作的 "老纪检"。从 1984 年进入河南省纪委开始,他几乎一辈子都在跟纪律、反腐打交道。江苏省纪委研究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南京市纪委副书记、书记,一路干上来,可以说他比谁都清楚红线在哪里,比谁都明白违纪违法的后果是什么。

可就是这么一个 "懂行" 的人,偏偏知法犯法,而且犯得还特别彻底。

先说说受贿的数字,2.61 亿余元。普通工薪阶层一辈子可能都挣不到零头。法院查明,从 2009 年一直到 2025 年,横跨十六年时间,龙翔利用手里的权力,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这些事上给人开绿灯,换来的真金白银堆成了山。

他收受贿赂最猖獗的时候,恰恰是他当南京市纪委书记的时候。一边查别人的腐败,一边自己伸手收钱,这波操作简直就是 "灯下黑" 的教科书级案例。

除了受贿,他还贪污。2014 年到 2016 年,他跟人合谋,骗取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财政扶持资金 1200 万元。这笔钱本来是用来扶持企业、发展地方经济的,结果被他想方设法揣进了自己腰包。

更过分的是滥用职权。作为纪委书记,他手里握着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权力,本该秉公执纪,他却徇私舞弊,包庇那些本该被查处的人。用办案权做人情、换利益,等于直接把纪检监察的公信力当成了交易筹码。

还有内幕交易罪。他非法获取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趁着消息还没公开就大手笔买入股票,靠着信息差捞钱。一个正厅级干部,把手伸进股市割韭菜,吃相实在难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里,还有几个词特别值得琢磨:"搞钱色交易"、"贪图享乐,玩物丧志"、"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钱色交易这四个字,说明他不仅贪财,还在生活作风上彻底垮掉了。一个常年在纪检系统的领导干部,本该严于律己,结果却在声色犬马里越陷越深,底线一破再破。

至于搞迷信活动就更可笑了。一边做着违法乱纪的事,一边求神拜佛想保平安。这种人心里其实比谁都清楚自己干的事见不得光,所以才寄希望于歪门邪道。可事实证明,菩萨救不了贪官,党纪国法才是最终的审判。

很多人可能会问,一个干了一辈子纪检的人,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其实答案很简单:权力失去了自我约束。当一个人天天查别人,却没人敢查他、没人能监督他的时候,心态很容易就飘了。

这种人的危害,比普通贪官要大得多。他们破坏的不仅仅是经济秩序,更是整个纪检监察系统的公信力。老百姓会想,连查腐败的人自己都腐败,那反腐还能信吗?

所以说,对这种 "内鬼",从来都是从重从严处理。这次判死缓,也释放了一个很明确的信号:反腐没有 "自己人",更没有 "免罪金牌"。不管你是哪个系统的,不管你懂多少反调查的手段,只要伸手,就必被捉。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决里提到了几个从轻情节: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主动交代了大部分办案机关还没掌握的受贿事实、贪污罪算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也全部追缴到位了。正因为有这些情节,才判了死缓,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

但话说回来,死缓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跟无期徒刑也没多大区别。龙翔 1963 年出生,今年六十三岁,死缓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再怎么减刑,这辈子大概率也是在监狱里度过了。

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从一个普通纪检干部干到正厅级领导,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人财两空的下场。图什么呢?2.61 亿,一分钱也带不走,最后还不是全部上缴国库。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为民造福,用不好引火烧身。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三十年的纪检工龄换不来免罪券,再高的职位也挡不住正义的审判。龙翔的结局,就是给所有手握权力的人又敲响了一次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