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男子在零食店买了4块牛肉干重量达半斤多,60多块钱,他要求复称,结果只有80克17块多。其他的零食全部又称了一遍,发现都有多算重量的情况。店员表示可以给予三倍赔偿,男子不同意。店主:我们没有遇到过这种顾客,不依不饶还要报警,揪着一点事都不放。
8月10日顾客突然想要吃零食了,就去了当地知名的零食店。这家店的价格一直都挺贵,但是种类齐全,而且是小包装的,适合携带。
顾客买了一堆零食,正常结账后看了一眼小票,发现有点不对劲。自己就买了4小块牛肉干,重量竟然有 0.299千克。半斤多的牛肉干,价格是64.58元,一斤合一百二十多块钱。
但不是单价的问题,主要是这点牛肉干,一掂量就没有半斤。顾客觉得不对劲,就要求重新称一下。
再称的结果令顾客大吃一惊,实际只有0.08千克,价格只有17.28元。
一个牛肉干就能差出来10块钱,顾客看到有这么大的差距,整个人都炸了,直接把所有的零食全部倒出来,要求他们重新称重。
本来该店的价格就比外边高了,再从称上造假,这可真是把顾客当冤大头了。
店员又把所有的零食重新称了一遍,把小票打出来交给顾客。两张小票一核对,几乎每个零食都存在多称重的情况。
顾客当下就找店员讨个说法,让他们看看这是怎么回事。里外里差出一半的钱,这可不是简单的称错就能解释的。
一个东西按错了还能理解,全部都错了,这不能用无意糊弄过去。
店员倒是没反驳,一上来就道歉了,认错态度非常快。并且说可以赔偿顾客三倍,按照原账单整单价格赔偿。
顾客一听这话就不高兴,自己出来是奔着买零食来的,结果遇上这么个事,一说就是要赔钱,搞得自己跟讹钱一样。
“必须给我个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顾客情绪非常不好,认为自己被诈骗了。
这么一个品牌连锁店,还能出现鬼称,难免会让顾客寒心。原本就已经爆出很多质量问题,现在连称都不准了。
店员安抚了顾客,并且找来了店主沟通问题。店主调取了监控,了解了事情经过,然后告诉顾客称没有问题,店员操作没有问题,应该是系统出现了故障。
这个解释显然不能让顾客接受,要是说系统故障,那么也没有经过检测恢复,再称就正常了?
对于他们说的三倍赔偿,顾客不坚决,就是要举报投诉、报警,曝光他们。
顾客将这件事发到了网上,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共鸣,都在吐槽这些事情。
调解员注意到这件事,联系到了店主询问原因,得到的解释是一样的,就是说系统故障。
店主刚开始的态度挺好,说我们错了就是错了,错了我们承认,也说给他三倍赔偿了,但是他不要。
但是接下来的话就让人生气了,店主居然说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顾客,不依不饶,揪着一点小事不放,就是要报警、投诉。
这件事原本就是该店的责任,出了事一句系统故障就想推卸所有责任。
顾客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权都是合理的,该店需要做的是查清楚真正原因,给顾客一个明确的交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顾客反映几乎全部零食都存在称重问题,而且光牛肉干就出现了差距巨大的情况,这可不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已经涉及到了消费欺诈。不管是系统问题还是称的问题,都属于该店的责任。
他们应当退款并且赔偿3倍,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店主以为就拿三倍赔偿就可以息事宁人,他连500元的解决方案都不愿意给。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顾客已经打电话投诉举报到相关部门,如果经过检查该店确实存在使用不合格的称,还要承担赔偿损失,并且进行罚款。
店主现在的态度还在怪顾客多事,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如果每个人都不计较,那么只会让无良商家越来越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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