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女大学生和朋友在奶茶店门口,发现一男子拿手机偷拍她,摄像头直接对着她们,女子瞪了一眼男子,以为他会识趣离开,可2小时后的晚上8点多,她们吃饭时,邻桌提醒她,那个男子一直偷拍她们的大腿。女子花容失色,她抓住男子,发现他手机里有40000多张照片,和6000多个视频,一整页全是女性的腿。女子要报警,男子吓得扭头就跑。
刘女士和朋友出门逛街,下午在柳巷附近的奶茶店门口歇脚时,余光扫到不远处有个男的举着手机,摄像头直对着她们的方向。
刘女士当时没多想,以为男子和家人视频通话呢。
可很快,她察觉不对劲,感觉他在偷拍她们,就瞪了对方一眼,觉得这人应该能明白什么意思,拍完就走了,也就没上前追问。
没想到过了2个小时,到晚上八8点多,刘女士和朋友找了家饭馆准备吃饭。
她们刚坐下没一会儿,邻桌的好心人悄悄碰了碰她,提醒她们注意,刚才在奶茶店门口的那个男的,一直坐在附近偷拍她们的大腿。
刘女士一听瞬间汗毛都竖起来了,赶紧和朋友一起起身,两步就冲到那男的旁边把人拦住。
争执间,刘女士抢到对方手机,当场就气懵了。
那人的相册里密密麻麻存了4万多张照片,还有6千多条视频,翻开来一整页,全是各种女性腿部的拍摄内容,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刘女士当场就说要报警,那男的一听吓得脸都白了,嘴上含糊说着马上删马上删,趁着俩人没注意,转身就往店外跑,没一会儿就没影了。
刘女士立马报了警,后续进展会出官方通报。
不少网友都气坏了,存了这么多偷拍内容,明显是惯犯,是不是该从重处理?
2025年,曾发生过一起网约车司机偷拍事件,司机王某在搭载女乘客时,假装刷短视频,3次切换到相机界面,偷拍副驾驶女乘客的大腿。
被后排同行的人录下证据后,还放话自己坐过牢不怕报警。
2026年8月,大连警方通报的5起猥亵偷拍案件中,就有男子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场所,借人流拥挤偷拍女性隐私部位,最终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在我看来,这种偷拍的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知道多数人发现了要么不好意思声张,要么没抓住实锤只能吃哑巴亏,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干。
女士遭遇了这样的事,必须报警,别觉得没什么大损失就算了,你这次放他一马,他下次还敢拍别人。
很多人说偷拍处罚太轻,其实不是,关键是得让这些人知道,只要干了这事,就肯定要付出代价,别抱着侥幸心理。
还有就是平时出门多留个心眼,看到有人拿手机对着你不对劲,直接上前问清楚,别不好意思,真等被拍了传到网上,后悔都来不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偷拍女性腿部且存储大量偷拍内容,属于情节较重情形,可依法处以拘留及罚款。
如果后续查实存在传播牟利等行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这类批量偷拍事件,是违法成本远低于其违法快感,只靠受害者事后维权远远不够。
要减少这类现象,公共场所的管理方可以多贴些提醒标识,同时,加大对偷拍惯犯的曝光力度,让这些人不敢拍、没地方拍。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2026-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