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广州荔湾,俩男孩千里迢迢来投奔亲戚过暑假,结果亲戚竟把他俩丢在出租屋跑去深圳打工

广州荔湾,俩男孩千里迢迢来投奔亲戚过暑假,结果亲戚竟把他俩丢在出租屋跑去深圳打工。俩孩子生活费花光后饿到发昏,在小区里游荡了好几天都没人管。好在民警及时出手,悲剧这才没有发生。可问题是,亲戚既然不具备照料条件,当初为啥还要答应接收孩子?

这事发生在广州荔湾区某街道。两个男孩,一个12岁、一个15岁,表兄弟关系,从贵州遵义大老远跑到广州投奔亲戚。本想着趁着暑假来大城市见见世面,感受一下亲人的照顾。结果负责照看他们的亲戚,临时接到深圳的工作机会,留下一笔2000元生活费,就跑去深圳务工了。两个半大孩子被单独留在了出租屋里。

钱花光之后,俩孩子连饭都吃不上,在小区里游荡了好几天。8月1日下午,社区网格员巡查时发现异常,上前一问才知道两个孩子已经多日没能正常吃饭。街道、社区、派出所三方迅速联动。多宝派出所通过户籍信息比对联系上贵州遵义的监护人。监护人坦言路途遥远无法立刻赶到,恳请广州这边帮忙把孩子送上返乡列车。

其中一个孩子未满12岁,无法线上购票。当晚10点,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广州南站窗口办理。夜里降温下雨,街道从颐康中心调来干净被褥,把孩子安顿在街道指挥中心,安排值班员整夜看护。8月2日清晨7点多,工作人员护送孩子到广州南站,与铁路公安、乘警逐一交接。上午8点59分列车发车,当天下午3点,遵义传来消息——两个孩子平安到家。

从发现到护送返乡,全程不到24小时。
可让人想不通的是——这个亲戚在广州只是租房住,本身要外出谋生,根本不具备长期照料两个未成年人的条件。孩子的父母却默认,凭着亲情关系,亲戚就该担起监护责任。
亲戚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一旦工作有变,就把两个孩子扔在陌生城市的出租屋里,生活费一留,门一关,人一走。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能把孩子长期交给没有监护能力的人。可谁来判断这个人有没有能力?怎么检查?举报有没有奖励?基层工作人员每天忙得顾不上休息,哪有精力主动去排查这些“隐身”的孩子。
在广州深圳这样的城市,每年暑假都有成百上千的孩子被送来暂住。他们没有学籍,没有登记信息,物业不管这些事,社区也没有他们的名单。发现全靠碰巧——这次要不是网格员正好经过,可能再过几天,孩子饿倒在角落里都没人知道。
两个孩子现在回家了。
下个暑假呢?又会有多少孩子,被送进陌生城市的小出租屋——门一关,人一走,只剩他们不敢去敲门的手。
先说最让人气愤的一点:这个亲戚,到底是心大,还是根本没把孩子的安危当回事?有人会说打工人身不由己,工作机会来了总不能不去。可你答应了帮人看孩子,就等于接下了临时监护的责任。突然要走,能不能先联系孩子家长?能不能托朋友照拂一下?能不能等家长来接或者安排好退路再走?两千块钱往桌上一放,人就消失了——这叫托付吗?这叫放生。明知道自己走了没人管,明知道钱总有花完的一天,既不跟家长同步情况,也不做任何后续安排。

再说孩子的父母。很多人骂完亲戚就开始心疼孩子,可很少有人追问一句:当爸妈的,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把两个未成年孩子千里迢迢送到另一个城市交给亲戚代管,几天不跟孩子通一次电话?孩子饿了好几天都不知道?很多外出务工的家长总觉得把孩子交给亲戚就等于进了保险箱,“都是一家人还能亏待我家孩子不成”。可现实是,亲戚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工作、自己的难处。

往深一层说,这事戳中了千万务工家庭的暑假痛点。每年一放暑假,大批“小候鸟”从全国各地飞往父母打工的城市,可很多父母自己都要上班,根本没时间带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父母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的,要综合考量对方的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等情况,还要与被委托人、孩子保持经常性联系。可在现实中,有多少家长委托亲戚时会真的“综合考量”?大多是一句话的事。法律写在纸上,落到亲情里,谁好意思跟亲戚较真?

很多中国式亲情托管,本质上就是一场“情面绑架”下的责任悬空。家长碍于情面不想花钱找托管,亲戚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最后风险全部压在孩子身上。

不出事皆大欢喜,出了事互相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