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非常奇怪的论调:高中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假期里让学生集体到校自习(或全体学生自愿去学校自习),别人管不着。你自己不努力学习,还让别人不努力学习吗?这是学生的自主选择。
难道高中教育是法外之地?高中阶段学校不适用义务教育法,但我国还有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个年级学生假期全部到校“自习”,遵守《教育法》了吗?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受教育者、教师的合法权利没有?去查查学生集体自愿到校自习的学校,高三年级教师与其他职工是不是也“自愿”到校陪学生自愿自习,为他们自愿自习提供服务?
别掩耳盗铃了,这就属于违规办学。地方教育部门对此类违规办学视而不见,上级教育部门、国家教育督导不能也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