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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湿的草地上,一名女孩躺在地下,裤子被人扒,她叫薛春燕,是名高中生,与在校教音乐

潮湿的草地上,一名女孩躺在地下,裤子被人扒,她叫薛春燕,是名高中生,与在校教音乐的徐老师有染。

《重器》没有慢慢铺垫,开场就是一桩让人后背发凉的血案。

潮湿的草地上,一名女孩倒在地上,裤子被人扯开。她叫薛春燕,是高中生,平时在学校里和教音乐的徐老师关系暧昧。与此同时,同学杜晓辉也喜欢她。

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同学;一个和死者有感情纠葛,一个又被发现与案发现场有关。薛春燕到底是谁杀的,成了案件最刺眼的疑问。

警方很快把目标锁定在杜晓辉身上。原因看起来也很“硬”:薛春燕指甲缝里检出了杜晓辉的DNA。
但这个关键证据,未必等于杀人证据。

此前,杜晓辉于学校操场与薛春燕有过拉扯之举。鉴于此情形,极有可能是彼时,杜晓辉的DNA便遗留在了现场。杜晓辉也承认,薛春燕的裤子确实是自己扯下来的,可他坚持说,自己赶到时,薛春燕已经奄奄一息,绝不是自己动手杀人。

问题在于,当时的办案环境,远没有今天这样重视完整证据链。一个指纹、一段口供、一件沾有嫌疑人痕迹的物证,往往就可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经司法认定,杜晓辉确凿无疑地成为这桩案件的凶手。法律的制裁铁面无私,他被押赴刑场,随着一声枪响,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生命代价。就在行刑前,陈一众从徐老师口中得知,这位老师其实也有重大嫌疑。陈一众急忙赶往刑场,可他还是晚了一步,只能眼睁睁看着杜晓辉被枪决。

那一刻,对陈一众来说,不只是一个案件的结束,更像是某种信念的崩塌。

如果一个人可能没有杀人,却因为证据不足、调查仓促而被处决,那么法律究竟应该站在哪一边?也正是这起案子,让年少的陈一众第一次真正理解“疑罪从无”,并萌发了学习法律的念头。

时间来到1983年。陈一众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了三年,和另外四名同学一起,被安排到基层县法院实习。

他们原本以为,课本里的法律原则会在现实中找到清晰对应。可刚到地方,现实就给这群年轻人上了一课,而且比课堂内容更复杂,也更刺眼。

五人外出采买时,两名女同学遭到小流氓骚扰。陈一众上前阻拦,结果被其中一人用起子捅伤了手。

案件很快处理下去:动手捅人的被判死缓,另一个在旁边起哄的人,先是被拘留七天后释放,后来又被抓回,最终判了无期徒刑。

这样的判决,让五名实习生立刻分成了两派。

陈一众等人认为,判决明显过重。伤人者被判死缓,起哄者先放后抓,最后却被判无期,这里面既有情绪化处理,也有量刑失衡的问题。

余高远却不这么看。在他看来,当时正处在一个特殊阶段,知青返城,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恶性刑事案件增加,社会秩序承受着巨大压力。国家需要用“从重从快”的方式打击犯罪,稳定局面。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治理,本身也是法制建设向前迈出的一步。

两种看法没有简单的对错,却把当时中国社会的矛盾摆到了台面上:一边是普通人对安全感的强烈渴望,另一边是法律人对程序、公平和边界的坚持。

那个年代,国内法制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基层法院的条件,更是让五名大学生感到意外。

县法院和县检察院挤在同一栋办公场所里,审判员既要办民事案件,也要办刑事案件。法院没有像样的审判庭,开庭时只能把桌椅摆在院子里。当地老百姓法律意识不强,整个县里甚至只有一家法律顾问处。

更尴尬的是,律师既代理原告,也代理被告,职业边界和规范意识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课本里,证据应当客观、完整、不能随意改变。可在基层办案中,五名实习生却碰上了警察调换物证的情况。那件事带来的冲击,恐怕比任何一堂理论课都更强烈。

法律写在纸上是一回事,真正落到人身上,又是另一回事。没有足够的办案人员,没有完善的制度,也没有稳定的程序意识,再好的原则都可能在现实中被打折。

《重器》想讲的,并不只是几起案件,而是陈一众这些年轻法律人如何在一次次冲突中认识法律。他们看到过重拳之下的秩序,也看到过仓促办案带来的冤屈;见过基层工作的艰难,也不得不面对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

薛春燕案留下的疑问,会一直跟着陈一众成长。那个被枪决的杜晓辉,也像一道无法抹去的阴影,提醒他:法律不能只追求尽快结案,更要确保真正的真相没有被遗漏。

后面的实习生活里,五名学生还会遇到更多和课本不一样的案件与选择。有人坚持原则,有人相信效率,有人开始动摇,也有人试图在两者之间找到一条路。

说到底,法律的分量,不在判决书写得多漂亮,而在它能不能让无辜的人不被牺牲。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开播通稿(出品方、故事主线、时代背景官方定调,匹配 1979-1997 法治建设、五名人大法学生实习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