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在微信转账时多次附上明确备注,写明“给老婆大人买喜欢的东西,不要求结婚,只要能陪伴在身边就好!一切都是老公自愿的赠与”
法院认定,转账备注清晰表达了“自愿赠与”且主动排除结婚前提,这意味着赠与不再属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而是一般性的无偿赠与
款项已实际交付,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事后反悔缺乏法律依据
然而,陶某在与对方分手后却突然提出索赔11万的要求。他声称自己当初转账时虽有那样的备注,但那是在感情浓烈时的冲动之举,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自己经济上难以承受这样的付出。
对方自然是坚决拒绝了陶某的索赔。她认为陶某既然当初明确备注是自愿赠与,就不应该出尔反尔。两人为此陷入了一场激烈的纠纷之中,各自都有众多亲朋好友在背后支持着。
这件事在网络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一部分网友认为陶某既然做出了赠与的行为,就应该遵守承诺,不能因为分手就想把钱要回去,这有失诚信;而另一部分网友则觉得,也许陶某真的有他的苦衷,数额较大的款项就这样白白送出,换做谁可能都会心疼。
但法律就是法律,既然法院已经认定这属于一般性的无偿赠与,且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陶某想要拿回这11万大概率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这场因转账备注引发的索赔风波,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在涉及金钱往来尤其是大额转账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明确自己的行为后果。 婚前转账 丈夫转账备注 婚姻内转账 婚礼转账 转账要备注 赠与要不回 转账定金记录
来源:微博智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