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女子丈夫年薪25万,承担每月4000的房贷和2000块的养娃钱,她每年到手12万,负责家里的琐碎开销。有天女子查账,发现5年过去,家里只有不到10万存款,她立马觉得不对劲,认为丈夫这些年怎么着也能存到60-70万。在她逼问下,丈夫坦白自己陆续给父母转了50万,就当是带孩子的辛苦钱。女子不吃这套,觉得丈夫就是背着她转移夫妻财产,她决定起诉离婚把钱要回来。
人到中年结婚,大多都图个安稳,不追求心动和爱情,就想找个条件差不多的人搭伙过日子、一起养孩子。
今年40岁的杨女士,当初就是这么想的,但她现在回头看,真的是肠子都悔青了。
5年前,她和老公陈先生都是大龄单身,两边家里催婚催得紧。
俩人经人介绍认识,看对方工作稳定,收入也可以,家里长辈又一个劲撮合,相处半年就匆匆结了婚。
婚后的生活,并不顺利。两个人没有感情基础,性格更是格格不入。
别人的婚姻是抱团取暖,他们的婚姻更像是合租关系。日常琐事永远吵不完,沉默冷战是常态,日子过的是一地鸡毛。
就算有了女儿,也没能缓和夫妻俩的关系,一家人始终没有半点温馨。
而且两人5年来家庭开支的模式也让人看不懂。陈先生收入远超杨女士,一年到手25万,在普通家庭里绝对算是优质收入。
但他对家庭的付出非常有限,只固定承担房贷和孩子少量基础开销,其余收入全部自行支配,从不对杨女士公开透明。
反观收入只有12万的杨女士,扛起了家里所有细碎又耗钱的开支。
一家人的日常吃喝用度、孩子昂贵的兴趣班、亲友间的人情往来,全都用的她的钱。
杨女士一直抱着将就的心态过日子。她本想着就算感情不好,两人踏实存钱,孩子长大、家里有积蓄,日子也算有盼头。
可一次偶然的查账,让她彻底认清了丈夫。家里多年积蓄寥寥无几,竟只剩不到10万块。
细细核算收支后,杨女士才发现不对劲,她算了一笔账。以丈夫的收入,扣除固定支出,五年少说也能存下六七十万,绝不可能只剩这点。
被她的逼问之下,丈夫终于坦白,5年时间里,他陆陆续续转给父母50万,对外美其名曰赡养尽孝、答谢老人带娃。
可杨女士心里一清二楚,公婆有稳定高额退休金,身体硬朗没病没灾,帮忙带孙辈本也是情理之中,根本不需要如此巨额的补贴。
丈夫瞒着她私自转移巨款,根本不是尽孝心,就是变相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5年婚姻没有爱意,还被人悄悄掏空家底,杨女士彻底放弃了将就的念头,决心起诉离婚,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这件事现在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人觉得,老人免费帮忙带5年孩子,牺牲了自己的晚年生活,晚辈给钱补偿天经地义。
也有人认为赡养尽孝量力而行即可,偷偷转移几十万夫妻共同财产,全程隐瞒配偶,根本不是尽孝,是自私算计。
我觉得,这件事的关键就不是该不该给老人钱,而是知情权和尊重。
如果丈夫提前沟通、量力而行,杨女士未必不能理解。可他全程隐瞒、私自掏空大半积蓄,本质是没把妻子当家人。
婚姻最怕的不是争吵,是同床异梦、暗自算计,这样充满隔阂的婚姻,分开也是及时止损。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两个人挣来的钱,不分谁赚得多,都属于一块儿的财产,大额开销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案例里男方年收入属于婚内共同收入,赡养父母可以,但50万数额巨大,没有跟妻子商量就私自转给父母,属于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杨女士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追回这笔款项,法院也会区分正常赡养和恶意转移财产,给出相应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闽南网 20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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