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今年67岁,老伴去世3个月,女儿觉得老人在老房子住不放心,叫搬来她家住。妣儿一家三口,儿子7岁,住的两室一厅,老人来后,在客厅靠阳台多了张折叠床。老人住女儿家,并未闲着,而是帮着煮饭做菜打扫家务接送孩子。后来,因退休金1年未领取,女婿得到通知,要老人本人去确认。对此女婿很不满意,要老人每月取3千做生活费,不然就搬回老房子住。女儿坚持要老人住这里,可老人还是搬回去了,不过,老人每月给2千生活费,说是给够为止。女儿女婿一家三口也会常来,有时是女儿耒,有时女儿常着儿子来,肖时是一家三口来。年关到了,女婿说年夜饭在老人这里吃。老人觉得,他有女儿女婿外孙,有屋于自己的小屋子,他得好好地话!
对于此事,我的看法是,两代人同住,空间的局促最容易放大家庭矛盾。老人本是应女儿好意前来,包揽全部家务,尽心帮衬小家庭,却因退休金认证一事遭到女婿要求每月三千生活费,伤及自尊。即便女儿有心维护,老人依旧选择回归老屋,还主动每月拿出两千元补贴,守住自己的体面。分开居住后,女儿婿时常登门走动,年夜饭相聚,反倒相处和睦。可见孝顺不必强求同住一屋,保持适当距离,彼此尊重,老人有属于自己的居所,方能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