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跟知名男主持人前夫离婚后,发现前夫不但婚内出轨,还生了2个私生子,给第三者转了20.36万。她愤怒的把前夫告上法庭,让把这20多万夫妻共同财产吐出来,并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第三者却一口咬定:我是事业女性,转账是业务报销和资金周转。前夫也狡辩:20.36万元里,9万是赠予,其他都是业务款。法院判决:证据不足,无法证明20多万属于无偿赠予,离婚也不是必然由第三者造成的,精神赔偿更不支持。女子彻底傻眼了。
黄女士和知名主持人丈夫陈某,1995年就结了婚,俩人一起过了快30年。
她以为找到了可以为自己遮风挡雨的人,却没想到,风雨都是这个男人带给她的。
2024年1月,他们把婚离了,既然缘分尽了,不必纠缠下去了,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吧。
刚办完手续没多久,黄女士就发现不对,陈某早在2013年就和第三者罗某搭上了,这么多年一直瞒着她。
不但如此,俩人还生了2个儿子,一个2021年出生,一个2023年出生,等于婚内就把外室和孩子都安排好了。
黄女士翻转账记录的时候,又查到陈某陆陆续续给罗某转了20.36万。
这钱本来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她半分都不知情。
黄女士气不过,直接把前夫告上了法院,一是要求把这20多万的共同财产要回来,二是额外要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就是想讨个说法。
没想到开庭的时候,俩人都满口狡辩。
罗某说自己是事业女性,这些钱全是业务报销和资金周转,跟感情没关系。
陈某也跟着打配合,说20.36万里只有9万是给罗某的赠予,剩下的全是正常业务往来的钱款。
最后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没法证明这些转账是无偿赠予,也没法认定俩人离婚,完全是因为罗某插足。
法院不光没支持返还财产的诉求,连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也没判。
黄女士拿到判决的时候彻底懵了,没想到自己占理的事最后是这么个结果。
2023年,江苏也有一起类似的纠纷,女方发现丈夫婚内给第三者转了37万,起诉要求返还。
一开始男方也说钱是生意往来,结果女方拿出了俩人的聊天记录、节日特殊金额转账记录,还有第三者消费时刷男方副卡的凭证。
证据链完整,最后法院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37万,另外支持了女方2万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我看来,最让人憋屈的就是,明明受委屈的是原配,最后反倒要凑齐各种证据才行。
很多人平时过日子,不会特意留着转账的凭证,真发现对方出轨的时候,对方早就把证据删得差不多了。
也不是说偏向哪一方,婚内挣的钱本来就是夫妻俩共有的,瞒着另一半给外人转钱,本身就不对,要是一句“业务往来”就能撇干净,那对老老实实过日子的人太不公平了。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陈某的转账行为,属于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因为黄女士没能提交足够证据,证明转账并非业务往来,才没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后续能补充相关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可再次提起上诉。
婚姻里的财产保障,不是“没离婚就不用计较”,而是要对家庭大额收支有基本的知情权。
很多人觉得,夫妻之间谈钱伤感情,但真到了权益被侵犯的时候,手里有证据才是最实在的底气。
等出事了再费心收集证据,不如平时就对家庭财务状况多上点心,这不是不信任,是对自己和婚姻的保护。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晚报202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