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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三亚,女子带孩子住酒店,孩子不慎打碎陶瓷纸巾盒,女子主动提出照价赔偿,酒

太离谱!三亚,女子带孩子住酒店,孩子不慎打碎陶瓷纸巾盒,女子主动提出照价赔偿,酒店却索要924元赔款,还出示房间价格物品清单。女子当场质疑定价过高,她将此事曝光。酒店提出可申请退一半钱,将462元退回,并开具发票。女子并不接受,选择继续维权。
 
三亚1岁宝宝碰坏纸巾盒被索赔924元,采购价462元,酒店随后提出退一半
8月5日下午,上海游客苏女士带着1岁的孩子来到朋友入住的三亚亚龙湾迎宾馆。
 
傍晚准备赶飞机前,孩子在客房里爬动时扶着小圆桌站起,不小心碰落桌上的骨瓷纸巾盒。
 
纸巾盒掉在木地板上,边角摔坏,家人很快把碎片清理干净,并主动联系酒店商量赔偿。
 
酒店给出的数字是924元,苏女士赶着去机场,同行朋友又继续住在酒店,她没有在现场争执,最终由朋友把钱转给酒店。
 
酒店提供的客房用品清单里,骨瓷面巾纸盒标价924元,皂碟508元,果盘4138元,真正让苏女士无法接受的,是她后来看到的采购合同。
 
酒店向其朋友出示的材料显示,这只纸巾盒采购价为462元,正好只有赔偿金额的一半。
 
发票上的项目写着骨瓷面巾抽纸盒赔偿款,没有具体品牌,酒店称相关用品属于定制产品。
 
事情在网上引起讨论后,酒店又提出按照半价处理,8月5日晚,管家向苏女士朋友留言,表示可以申请将赔偿金额调整为462元,并发起了462元退款。
 
苏女士没有接受,她随后决定通过投诉渠道继续反映此事,酒店给出的理由也很明确,客房里的这批用品属于骨瓷收藏品,是别墅房型的配置,同时可以单独销售,房间里放有物品价格清单。
 
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客人担心打碎,可以提前要求将物品收走,从我的角度来看,孩子碰坏了酒店财物,家长承担合理赔偿没有什么好争议的。
 
真正引起大量质疑的,是合理损失到底应该怎么算,酒店采购一件物品花了462元,对客标价924元,发生意外损坏后直接按照924元收取,这中间多出的462元究竟属于商品利润,运营成本,还是实际财产损失,消费者自然有权追问。
 
三亚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规定要求酒店客房用品的标价必须和采购价完全一致,价格高于采购成本可能包含运营成本。
 
酒店把物品卖多少钱和损坏以后赔多少钱,本身也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市场监管人员同时表示,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孩子只有1岁,由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样有法律依据,问题落到这只纸巾盒上,就要看物品实际价值,使用情况,受损程度和合理市场价格,不能简单认为客房里写了多少,消费者就天然必须赔多少。
 
就我个人而言,高档酒店使用价格较高的定制用品没有问题,提升房间质感本来就是酒店服务的一部分。
 
可越是昂贵又容易破损的东西,摆放位置和风险提示越应该做得细,一个1岁孩子能够扶着桌子直接碰到的瓷器,如果损坏后要承担接近1000元的费用,酒店最好在入住时把规则讲得足够醒目,而不是等东西摔坏以后才让客人认真研究价目表。
 
消费者也不能因为东西贵,就觉得碰坏以后几十元意思一下便可以离开。保护自己的权益和承担自己造成的损失并不冲突。
 
酒店有权要求赔偿,游客同样有权要求解释924元是怎样算出来的,两边真正需要解决的是损失金额,而不是谁嗓门更大。
 
综合我的看法,462元采购价曝光以后,这场纠纷已经不再只是一个纸巾盒值不值924元。
 
酒店既然把高价易碎品作为客房日常陈设,就应该让赔偿规则经得起追问,游客弄坏东西该赔多少,可以谈证据,可以谈实际损失,也可以依法协商,清单上的一个数字,不该自动变成所有争议的终点。
 
信源:
1.扬子晚报——《1岁宝宝在酒店不慎打碎面巾纸盒被索赔924元引热议,涉事酒店回复,骨瓷收藏品,房间里都有清单价目表》
2.极目新闻——《小孩碰坏一酒店纸巾盒,被要求赔偿924元,游客质疑酒店房客物品超高标价,市监部门回应》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4条,第118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