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捐钱买的物资,咋就成了你们的?”一男子等308名网友,众筹16万多元,采购大米,油等物资驰援广西,万万没想到,半路“公益横幅”被替换成“商业横幅”,结果报警后警方回复人意料。
“这东西就不是你们捐的,凭什么写你们的名?”陈先生看着手机里的视频,越看越气。视频里,一辆满载救灾物资的大货车挂着“驰援广西”的商业横幅,正在往灾区卸货。评论区一片叫好,都在夸这家企业有担当。
但陈先生和307个网友却笑不出来,因为这车物资,是他们308个人凑了16万多块钱买的。
事情得从头说,广西横州市遭了洪灾,308个天南海北的网友聚在一个群里,你50我100地凑了16万多,买成大米、粮油,定向捐给受灾最重的地方。
物资凑齐了,怎么运过去是个问题。后来联系上一家新能源公司,对方答应免费出车。大伙还挺感激,觉得企业愿意无偿出力是好事。
出发那天,网友这边挂了一条横幅,写着“全国众心聚力支援广西抗洪”。大家拍了几张发车照,目送货车上了路。
结果车开出去没多久,网友发现不对劲,车上的公益横幅不见了,换成了一条写着自家公司名字的商业横幅。这还不算完,物资送到村里之后,这家公司在短视频平台发了运输和卸货的视频,视频里只展示自家的横幅,只宣传自己“驰援广西”。
308个网友凑的钱、买的米、出的力,一个字都没提。
网友一下子就炸了,其中一个东莞的网友直接报了警。结果没想到,等来的是一份《不予立案告知书》,因为相关行为未达到刑事诈骗立案标准,不予立案。
但是,不犯罪,不代表这事做得对。
随后有记者找到那家公司,公司回应说,网友那边没有统一负责人,没法一个个问要不要宣传,而且也没人书面说过不准打广告。
而且,公司的横幅装车那天就挂上了,当时网友也没说啥。网友那条横幅,是他们自己为了拍照挂上去的,拍完就取下来了,不是公司的人拆的。至于那个视频,本来就是发给客户看的,播放量也不高,不是故意蹭灾情搞营销。
这套说辞乍一听好像有那么点道理,仔细一想根本站不住脚。
没写书面合同说“不许宣传”,就能把别人捐的物资说成自己的?装车时没当面制止,就等于默许你可以拿我们的爱心给自己脸上贴金?这逻辑要是成立,以后谁还敢众筹做公益?
退一万步讲,哪怕公司真的只是“考虑不周”、不是“故意为之”,那也得认错道歉。没考虑到横幅内容会让外界产生误会,这个“没考虑到”,本身就是问题。公益行为中的边界意识,不能靠“没想到”来免责。
虽然在法律上公司确实够不上诈骗,因为这家公司确实把货运到了。但不违法不代表没毛病,法理之外还有道德,谁出的钱、谁出的物、谁出的力,必须说清楚。
308个网友的真金白银是这批物资的本源。运输方提供了运力服务,值得肯定,但“我们运的”和“我们捐的”是两码事。你不能把“免费承运”模糊成“出资捐赠”。
希望这次争议能成为一个提醒:民间公益需要规则。口头约定靠不住,书面协议得签清楚,别让下一次的善意,再被截了胡。
信息来源:
红网丨众筹救灾遭遇“横幅乌龙”,莫为“署名”丢了“初心”
文丨王富强
编辑丨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