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体制内这么久,很多朋友都问过我法院有法警维持庭审、押解被告人,检察院也配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可纪委监委天天办职务案件,却没有专属的警察队伍。
之前跟着参与过一次办案,要对一名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采取留置措施。现场谈话结束之后,控制人员、送往留置点、场所看护,都不是纪委工作人员上手,而是提前发函,请公安机关派员到场协助完成。
不是缺人手,而是制度设计就是如此,核心目的就是防止权力过度集中,把强制执行权交由公安,两家分工协作、互相约束,这是法律明文写在监察法里的制度安排。很多人误以为办案全是纪检干部一竿子干到底,现实不是这样。我们负责谈话讯问、核查证据、研判案情;遇到需要强制力的环节,走法定程序,公安来落地执行,权责分得清清楚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