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广东中山,男子的爱车在暴雨中泡水,走保险理赔,保险公司赔偿了12万,车辆残值4万多也给了男子。保险公司赔钱后,发现男子在暴雨天,故意把车开到深水区的,有骗保的嫌疑,报了警。男子悲剧了。
车子不小心泡了水,走保险理赔,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偏偏雷某却动起了歪心思。
2025年6月17日,中山三乡暴雨,路面积水,按照正常人的思路,这个时候开车出去,肯定是要小心翼翼,找积水少的地方去的。
可偏偏雷某开着车,四处转悠,故意找积水深的路段走,最终导致车辆熄火,泡在水里动弹不了。
车辆泡水受损后,雷某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了12万给雷某,车辆残值41300元也归雷某所有。
保险公司一开始没发现问题,把12万打到了雷某账户上了。
之后保险公司复盘,发现了不对劲,雷某当天所走的路线,不像正常出行,而是故意往深水区去的,他们报了警。
事情败露后,雷某主动投案,老老实实把事情给交代了。
雷某因保险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其家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把12万元违法所得退了回去。
最后法院判决雷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罚金3万元。退缴的12万元违法所得,也由公安机关退还给了保险公司。
暴雨天本应该正常避险,可雷某却偏偏反其道而行,故意在暴雨天开车出门,并专门找积水深的路段行驶,他自以为能够钻暴雨天天灾的空子,车辆泡水,走保险理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可他却没想到,以现在的技术,是否刻意涉水,可通过行车轨迹、路边监控、水渍鉴定等查证出来。
正常的车险理赔是为了保障车主的意外损失,这种故意制造事故的骗保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是不能获得理赔的。
《刑法》第198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雷某故意驾车驶入深水区制造车辆泡水事故,骗取12万元保险金,属于“数额较大”范畴,对应法定量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外,雷某所获得的12万违法所得,也被责令退回给保险公司。
在我看来,雷某是真的得不偿失的,车辆泡水损坏,得自己去维修,还因骗保,保险赔偿全部得退回去,还因此留下案底,自己的生活也受到了影响。
真要是暴雨天车辆不小心泡了水,老老实实报保险,减少损失就好了,但是千万不要为了钱,去耍小聪明,故意制造事故,最后把自己也给坑进去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