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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中一个渠道,我在她那里拿货,我经常感谢她,因为带着我赚钱,我反而觉得她是我“

我其中一个渠道,我在她那里拿货,我经常感谢她,因为带着我赚钱,我反而觉得她是我“恩人”。她也会谦虚的说:咱们互惠互利,互相帮助。

到底是生产者是销售者的恩人呢,还是销售者是生产者的恩人呢?

我觉得主要看两点:1、谁更需要谁。比如我更需要赚点钱,所以我把她(我渠道)当我恩人。2、生产者如果没有知名度或者销售渠道,那么就是代言人和超级销售就是对方的“恩人”,如果给了很多代言费提成,那么“恩人”减弱,属于互惠互利模式了。

他说微博是个小池子,是他自大吹牛成份比较大,微博这个渠道不可小觑。有多少人是通过她买的课程,数量就看她那里理赔的人数多少了,占总人数多少。

总之,彼此都有错,为了利益在一起,为了利益闹掰。但别忘了,原则问题是不可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