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急救医疗管理制度纰漏还是医生漏诊呢?
那些专科医院到底害了谁?是害了医生,还是害了患者,今天大家都再讨论医生漏诊得问题,我并不觉得奇怪和惊讶,因为这个不是漏诊,有可能是医疗漏洞,专科医生只解决专业局部得问题,这才是保证医院这个“效率工厂”能够持续发展下去的制度,专科医生解决专业的疾病,听起来很美好,多是为了保证医院这个体系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医生在制度下,如果遇到了急救,多数是要放弃生活中其他事情,参与抢救的,这是医生的基本职业道德,但如果这个医生只是专科医生,急救的是一个系统问题,而他本人并不具备其他专业能力,为了不影响患者急救时间,会推荐下一个或者上一个专业科室先去解决问题。那么这个过程中,到底是医生学医不精,还是有意推责承担,又还是什么问题造成的呢?
如果我们为了医疗体系的专业化,专科化,精细化,去拆分了人们生病的人体系统,认为人是一个零件式的解决方式,这是不是一个正常的医疗体系呢?
前一段时间有一个明星曾经讲过这个救医尴尬,因为拍戏,眼角处受了伤害,那么问题来了,去外科缝伤口,但要确保眼部是否也受到了损伤,就需要检查眼底,担心伤口留下伤疤,还需要到皮肤科进行在处理,这是同一家医院专科给出的系统检测治疗的方案,尚且还是可以做到的,但对于一个受伤的患者来说,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是恐惧,是担忧,是不知所措,是重复的收费,是各个部门给出的专业方案,都是正确的选择,而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在急救的系统里,许多医疗单位需要提供同一个机构,其他的急救办法和措施,可以跨越疾病跨越其专业的其他类别,进行急救转院,也就是如果这个医院专科解决不了其他问题,需要急诊转院,需要另一家医院的专家,或者医院专科的在不加重病情和使家人不安的情况下被转移,如果另一家急诊专科的医院或者人员不在线,那会造成患者致命性的延误,今天这个医生出现了这个问题,到底是医生的问题,还是医院这个单位对于急救病人对应的另一个健康急救单位之间的纰漏,还是要把问题归咎给这个专科医生的医术不全,而造成了患者出现重大的生命问题,这个责任的鉴定,到底属于那个部门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