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群游客在伊犁旅游,因为旺季酒店房间不够,有两个女子睡在自己车里过夜,结果被酒店收了150元“过夜费”。游客懵了:“车是我的,油是我的,停车费我也交了,睡自己车里凭什么给酒店交住宿费?”
这件事发生在7月27号晚上,王先生带着两位女同伴,到伊宁市一家名叫伊美臻选的酒店办理入住。
旺季的伊犁旅游资源紧张早已不是新鲜事,伊犁河谷这几年火得厉害,那拉提草原、喀拉峻这些地方名气越来越大,自驾游、深度游的人一年比一年多,旺季住宿供需矛盾是酒店行业实实在在的经营压力。
前台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只剩一间大床房,附近其他酒店也都住满了,两位女同伴没办法,只能回车里将就一晚。
第二天酒店管理人员把这三人介绍到亲戚开的另一家酒店,结果房间还是差一间,其中一位女同伴又主动回了车上。29号退房结账,账单上多了一行“车上过夜费”,两天下来一共150元。
王先生当场就懵了,车是自己的,油是自己的,停车费一分没少交,怎么睡在自己车里还要交住宿费。王先生当场要求开发票,酒店一开始直接拒绝。
事情僵住之后,王先生选择报警,警方到场协调,酒店才勉强开了发票,项目栏上写的是“车上住宿费”。这单收费到底算什么服务费,谁都说不清楚。
真正让事情有转机的,是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介入。8月4号下午1点左右,王先生接到该局电话,说会协助处理这件事。
到了下午4点03分,工作人员又打来电话回访,问双方协商得怎么样了,仅仅过了9分钟,自称酒店负责人的马女士主动联系上王先生。
从投诉到监管介入再到商家回应,整个过程在同一天之内就走完了。
这里头其实牵扯到明码标价的规矩。按照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要求,经营者收费得事先标明,内容要真实准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得对得上,不能等客人退房了才冒出一个新名目。
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里也提到,收钱不给凭证或者凭证上没写清楚服务名称,都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形。
王先生索要发票被拒、事后才补开、项目名称临时编造,这几个环节摆在一起,说明这笔钱从一开始就没有正当的收费依据。
伊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局里是头一回碰到,确实不合理,哪怕只有一人入住,同行的人也该得到基本的尊重和帮助。
马女士后来解释,酒店开业还不满一年,出事那几天马女士本人外出,临时交给别人打理。马女士当面道歉,把150元全额退还,另外又补偿了1000元。
这起纠纷说到底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游客大老远跑去看风景,图的是舒心,不是回来一肚子气。
伊犁这几年旅游名声打得不容易,监管部门这次反应算是及时,但旺季市场怎么管住个别商家乱收费的心思,还得往前多想一步。
信息来源:光明网:《太离谱!重庆游客伊犁遭遇奇葩账单:睡自己车里,被酒店收了 150 元 “住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