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刷短视频时认识了一女主播,打赏后两人加了好友并线下约了见面,期间两人多次约会,所有开销都由女子支付,前前后后,女子付出去有30万左右,然而,结果两人却闹起了矛盾,女子因动手打了女主播儿子被行拘,事发后,女子决定讨要这笔钱,可是女主播却坚称,自己没拿女子一分钱。
据悉,24年四五月的时候,黄女士刷短视频时认识了一女主播林女士,小额打赏后,便和对方加了好友,随后两人约了见面。
起初,两人只是普通交往,玩着玩着,林女士告诉黄女士,自己和老公感情不好,而且已经离婚三年了,因为黄女士给的情绪价值到位,言外之意黄女士也听了出来,于是,两人便开始频繁约会。
期间所有的开销也几乎都是黄女士在支付,比如吃饭、游玩、转账以及直播间打赏等等,而林女士虽然有回馈,但是黄女士并未收取,只是收过一个12元的红包。
交往期间,黄女士在对方身上一共花了30万左右,包括转账3万多,以及吃饭、打赏游玩等等。
后来黄女士发现,林女士竟然和前夫又在一起了,于是黄女士感觉对方欺骗了自己。
后续双方协商过几次,但是均未成功,6月的一天,林女士带着儿子一起和黄女士当面对质,结果因为黄女士动手拉了林女士儿子,最终被警方处以了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处罚结束后,黄女士越想越气,自己在对方身上花了这么多钱不说,还被对方报警称被殴打,现在和对方一点情分都没有了,所以,黄女士希望对方能够退还在对方身上花的这些钱。
而林女士则回应称,一切以法院最终的裁判结果为准。
事发后,有网友说,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一概要远离,因为成本太高了不说,解决起来也麻烦。
还有网友说,主播是女的,打赏的这个也是女的,所以两人什么关系就不应说了?
也有网友说,打赏、买东西那不是自愿的吗,现在要求对方返还,这怎么能返还?
其实,这要分开看,黄女士有的是打赏,有的是直接转账,而有的则是在某平台给对方点的外卖,甚至还有部分是现金,所以,方式不同,意味着将来这些钱款能够讨要回来的可能也不一样。
就比如打赏,由于这种行为是黄女士和平台之间属于服务合同关系,黄女士也是成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打赏,因此,这种合同的效力就是有效的,黄女士想要要回来,就要证明打赏是非自愿,或者是平台欺骗了自己,再或是平台没有尽到合同义务,如果黄女士无法举证,想要要回平台的打赏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对于在某平台上直接帮着订外卖,由于这种行为属于一种赠与,甚至说是好意施惠行为,而且赠与也已经完成,想要撤销赠与,也是要符合法定条件的。
对于直接转账给林女士的这部分,其实要回来的可能性最大,毕竟,这笔钱属于什么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或者是其他目的,如果无法证明的,可以说是不当得利,也可以认为是赠与,所以,这笔款项要回来的可能性最大。
对于现金部分,还是要有证据证明给了现金,比如黄女士说将百元现钞折成了鲜花状给了林女士,如果有当时的视频,那么也是可以要求的。
虽然黄女士和林女士是什么关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但是,这种行为毕竟违背公序良俗,一旦发生争议,解决起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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