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达成执行和解尚未付款,被执行人能马上解除限制消费吗?
一般不能, 达成执行和解 与 解除限制消费 不是同一程序效果,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但中止执行不等于全部执行措施自动撤销,也不会仅因尚未付款的和解协议已经签署,就当然解除限制消费。
判断能否解除,主要看三个条件:申请执行人是否明确同意解除;被执行人是否提供法院认可的有效担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前两种情形具备其一,法院按规定办理解除;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法院应当及时解除,相关条件成立后,解除仍需由执行法院办理,并非双方私下达成一致便立即生效。
因此,和解协议中如果明确写有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制消费,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协议并申请办理;若没有这一内容,又未提供有效担保、未履行完毕,仅凭“已经和解”通常不能马上解除,还要注意,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是不同状态,不能相互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