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两人被判一年,一人11个月,每人另赔偿家属10万!
山西沁源三名辅警,在巡逻返程途中,发现了一名疑似酒驾男子,于是将他带离不属于他们管辅的区域后,和司机“协商私了”,也就是说,给钱放人。
男子被这种事吓懵了,只能打电话求助母亲该怎么办,可当听完电话后,不知为何,男子情绪失控冲向马路,被迎面驶来的小车撞倒身亡。这通电话,母亲到底说了什么,让男子如此崩溃?
而三名以 权 谋 私的辅警干这事已经是“轻车熟路”,一干就是好几年,涉及的案子达31起,如果全部都进了个人腰包,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为啥是一年,11个月,这么轻呢,再说了,作为辅警,根本没有的处罚权也没有执法权,他们既使在管辖区域也没有这个权力。那么,这种性质就不是以权谋私这么简单了,有懂法的朋友,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