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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南京,一夫妇以还钱为由,约见债主男子"确认借条",岂料,二人拿到

2025年,江苏南京,一夫妇以还钱为由,约见债主男子"确认借条",岂料,二人拿到2017年和2019年分两次借款30万元的借条后,当场撕碎扔进河里。待到男子打捞起的碎片已无法辨认。而夫妇以为借条没了债务就灭了,随即翻脸不认账。男子气急了,果断起诉!法院这样判了!

南京中院的法庭上,朱某坐在被告席上,语气坚决,反复强调自己和张先生之间不存在任何借贷关系。旁听席上有人小声议论,撕了借条就真能一了百了吗?答案还得往下看。

2019年,朱某和张先生是多年朋友,平日走动频繁,关系不错。那一年朱某手头资金紧张,经营和生活开支都压得喘不过气,便找到张先生开口求助。

张先生没多想,凑了30万元借给朱某,朱某还专门手写了一张借条,写清金额和时间,算是给这笔钱上了道保险。

钱到账之后,朱某嘴上一直说尽快还,但拖着拖着就没了下文。张先生催过好几次,朱某每次都有理由推脱。直到某天,朱某主动提出线下见面,说要当面核对借条,敲定还款方案。

张先生信以为真,带着借条原件赴约,没想到刚拿出纸,朱某和妻子两人快速上前一把抢走,当场撕成碎片扔进河里。

张先生扑到河边打捞,捞上来的纸屑早已泡烂,字迹全无。借条没了,朱某态度立马变了,矢口否认借款的事,觉得自己稳赢。

真到了法庭上,朱某才发现自己想简单了。张先生提交了和朱某多年来的微信聊天记录,从借钱商量、转账确认,到后来反复催款、朱某几次承诺还钱的话,全都留着底。

张先生还拍下了朱某夫妇撕毁借条、扔进河里的现场视频。这些证据能够被法院采纳,跟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有直接关系,该规定第十四条明确把微信等即时通信记录列入电子数据范畴,只要真实合法且和案件相关,效力等同于传统书证。

类似的案例此前也有媒体报道过,一位当事人同样没有借条,靠聊天记录里的转账细节和催款对话,二审改判对方还钱。

法官审理后认为,纸质借条固然重要,但不是唯一凭证,聊天记录和视频互相印证,足以证明30万元借款确实存在,朱某销毁证据、否认债务的做法违背诚信。

一审判决朱某限期还清欠款,朱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复核全部证据后,2025年5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场撕借条闹出的赖账风波,最终以朱某照单还钱收场。

本案也再次印证,法律绝不纵容失信逃债行为。纸质凭证灭失不代表债务消亡,完整的电子证据与现场影像可形成完整证据链。这也提醒大众,借贷往来务必留存各类凭证,切莫心存侥幸,试图耍小聪明规避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