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公职人员踹地锁”一事,看完通报才发现,这事还真不是简单的“找不到车位耍横”,里面还真有点内情。
官方通报显示,砸地锁的朱某某,是衡阳市发改委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他还有个身份,系小区业委会副主任。
为啥砸锁?通报里给的解释是,他们小区业委会和开发商因为车位产权的事儿,之前闹过很多次纠纷。业委会内部有个规定:“在车位产权确定前,任何人不能上锁”。朱某某那天看到车位被锁了,说是为了“执行业委会规定”,所以才上去用脚踹、用手掰,想给人拆了。
不过,这事儿的后续发展也挺有意思的。
虽然朱某某和车位租户(沐足店)在警察调解下达成和解了,但车位真正的产权人肖先生态度非常刚。肖先生直接拒绝调解,原话是:“我不要他赔地锁,不接受调解,希望警方按损坏财物来办理。”
也就是说,这事儿在民事上可能和解了,但在法律程序上,产权人非要追究到底,按故意损毁财物来办。
现在官方也表态了,下一步会对朱某某的不当行为和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说实话,就算你是业委会副主任,就算你们内部有规定,也不能用暴力去砸别人的东西啊。遇到纠纷走法律途径不行吗?现在好了,不仅面临赔偿,公职人员的饭碗估计也要受影响了。
只能说,冲动是魔鬼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