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细思极恐啊!
刚看了这样一个新闻,居住在上海的张女士,意外在自家毛绒玩具中发现了一个正在运行的微型摄像头,她正准备要报警却发现摄像头不见了就连内存卡也消失了,调取了智能门锁记录才发现,在他出门取快递的十几分钟里,却有人精准输入密码潜入自己家中把偷拍设备全部带走了。
警方顺着楼道监控很快锁定了隔壁邻居顾某,他从去年十月起用自家安装的监控摄像头长期偷拍张女士输入密码手势轨迹成功破译密码,并潜入其家中安装摄像头偷拍,近日法院依法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有懂得法律的朋友帮忙给解读一下,这是不是侵犯隐私权?这七个月是根据哪条法律依据判处的?有没有人像我一样觉得这个判决对于顾某来说太轻了,那七个月之后顾某出来报复张女士怎么办?七个月很短的,顾某出来以后天天碰见张女士又该怎么办?难道是张女士卖房搬迁?怎么想判除这七个月对张女士不公平对顾某的犯罪行径判的太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