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白某某是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有妇之夫。妻子孔女士查银行流水,发现丈夫长期给一个叫潘某的女人转账,金额全是520、521、1314,时间专挑情人节、七夕。孔女士委托律师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白某某面对媒体却硬说:“就是朋友闹着玩,没特殊含义。”
2026年6月26日,一审法院认定:这些金额加时间,明摆着是示爱赠与,白某某没经妻子同意就处置共同财产,赠与无效。判潘某返还90447.76元。
现在潘某不服,上诉了,二审还没开庭。
另外,孔女士已向城管局及相关部门实名举报丈夫生活作风问题,目前还没收到正式答复。
说实话,我第一反应是“这还用辩吗?”连我邻居家上幼儿园的小孩都知道,520、1314是啥意思,一句“朋友发着玩”,我听着都替他尴尬。
我要是法官,我也得判返还,婚姻里挣的每一分钱,都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我凭啥同意你拿去向别的女人表心意?
但这件事,我更在意的是另一层。民事上追回9万多,只是第一步。
我真正想说的是,公职人员如果真跟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那可不是赔钱就完事的。我查过,相关纪律规定里明确写的,这是违反生活纪律。我甚至觉得,主管部门应该主动介入,而不是等妻子举报了才看。
最后,我想说,婚姻忠诚不是道德绑架,是法律底线。白某某给的那9万多,退是应该的;至于他还能不能坐在主任位置上,得看主管部门是不是真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