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这件事。
给所有原配都上了一课。
不是要教你怎么取证维权,而是让我们看到,有些规则本身就出了问题。
跑了三趟中山医院,想查个真相,结果被挡在门外,还得拿着结婚证自证身份。
我就纳闷了,当初医院给那男的做试管婴儿时,怎么没见查得这么严?怎么给“小三”开绿灯的时候那么痛快,原配找上门要说法,反而成了侵犯隐私了?
这逻辑简直荒唐到了极点。
“这哪里是医院,简直是某些人的私人定制产房。”
现在最让人窝火的,是申诉无门。卫健委的回复听着客气,实则全是踢皮球的废话。
很多人都在说,必须从法律上卡死,彻底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哪怕有遗嘱,只要是违背公序良俗生下来的,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如果不从根源上把这条路堵死,那咱们手里这张结婚证,到底还有多少含金量?
难道非得等到哪天,家里的顶梁柱在外面弄出一堆“合法”的血脉,咱们才反应过来这规则早就坏了?
这事儿要是没个说法,以后谁还敢相信婚姻这层保障?
你认为配偶知情权和医疗隐私,该如何划分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