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女子生下三胎,医生见她生活困难,就让她把孩子送给医院的一名护士,医生跟她说,生得多不如养得好,女子觉得言之有理,更何况对方还给7万元的补偿,还承诺可以像亲戚一样来往,女子就把孩子送养给了那名护士,可后来,她后悔了,又要把孩子要回来,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18年2月27日深夜,山东临沂市人民医院的产科病房里,刚生下第三个孩子的李娟,还没来得及缓过疼痛,就被推到了人生最难作出的选择面前。
她已经有两个孩子,丈夫靠打零工养家,家里老人又接连生病住院,原本不多的积蓄早已被掏空。这个刚出生的男婴,对别人来说是新生命,对这个家庭来说,却像一块压在胸口的大石头。
同院护士曹静知悉她的艰难处境后,主动伸出援手,提出愿意帮忙“照顾”孩子,展现出一份温暖与善意。曹静多年没有生育,愿意支付7万元“营养费”,还承诺以后可以像亲戚一样来往,李娟随时能够探望孩子。
在那个混乱、无助的夜晚,李娟相信了这番话。有人劝她,孩子生得多不如养得好,与其让三个孩子一起吃苦,不如把最小的这个交给条件更好的人。她也觉得,自己实在没有能力把三个孩子都养好。
第二天,她在一份写有“自愿送养、今后永不反悔”之类内容的字据上签了名。在住院档案里,产妇的姓名竟被人悄然篡改成了曹静。
原本清晰记录的信息,就这样在不为人知间被暗中更改,令人心生疑虑。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就这样从亲生母亲身边被带走了。
李娟原以为,这只是暂时的分别。她以为自己还能见到孩子,能知道孩子长得怎么样,也以为那7万元只是补偿,而不是一场彻底割断关系的交易。
可孩子送走后,事情很快变了样。曹静不断以孩子太小、见面太多会影响感情等理由推脱,李娟想探望孩子,越来越困难,后来甚至联系不上对方。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到了2021年她才得知,曹静并没有亲自抚养孩子,而是把男婴转交给了自己的姐姐曹丽。曹丽家境相对宽裕,已经有一个孩子,她给男孩改名“浩浩”,把他藏在家中,按亲生孩子一样抚养。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娟彻底坐不住了。她称,当初应允送养,是因对方承诺可与孩子保持往来。
然而如今,对方竟决绝到不让她见孩子一面。既然如此,她要求对方将孩子归还于她。她言辞恳切,声言愿竭尽全力补偿。只要孩子能重回身边,依旧能让孩子唤养父母一声“爸爸、妈妈”。
矛盾在孩子8个月大时彻底激化。李娟曾在医院偶然看到孩子和养父,认出那就是自己的儿子,冲上去把孩子抱进怀里,但很快又被对方抢走。此后,双方多次争执,李娟和丈夫也在2021年4月走进法院,要求确认收养无效、接回孩子。
对方则认为,孩子已经在他们身边生活,彼此之间早就有了感情。曹静一方还指责李娟反悔,是因为想要更多钱。
2022年8月,警方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不符合拐卖儿童的定罪标准,没有立案。刑事程序没有继续,但民事纠纷并没有结束。
真正左右案件发展趋向的,实则是收养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成立。法院查明,曹静夫妇虽然曾想办理手续,但始终没有完成民政登记。
也就是说,双方私下写下的字据、交付的7万元,以及实际抚养行为,都不能替代法定的收养登记。
2023年6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这段收养关系无效,判令曹丽一方归还孩子。李娟终于拿到了胜诉判决,也补做了亲子鉴定,办理了孩子的出生证明,并将户口落回自己名下。
可一纸判决,并没有让母子立刻团聚。
判决生效后,曹丽一方拒不交出孩子,带着浩浩躲到了外地。更荒唐的是,2023年8月28日,对方竟以孩子“溺水身亡”为由,到派出所注销了孩子的户口。警方后来确认,孩子并没有死亡,而是被藏了起来。
曹丽无视判决,拒不履行应尽义务。因其这种行为,她被列入失信名单,且曾因之遭受司法拘留,为自己的不当之举付出代价。为了找回儿子,李娟和丈夫跑了大半个中国,原本就紧张的家庭积蓄也被耗光。
如今,浩浩已经8岁。按照生效判决,他本应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正常上学、办理户口,拥有完整的成长记录。但现实是,他可能没有正常学籍,甚至缺少户口和防疫接种记录,成了一个被大人纠纷裹挟的“隐形孩子”。
回溯至2024年2月,双方有过一番协商。曹丽提出,想把孩子抚养到18岁,等孩子长大后再告诉真相,让他自己选择跟谁生活。这个提议被李娟拒绝了,因为在她看来,孩子不是谁藏得久,谁就有决定权。
孩子不是合同筹码,更不是谁藏起来,谁就能永远留下的答案。
信息来源:一个生母的夺子之战:产子送人收7万元“营养费”,拉锯两年后法院判收养无效,赢了官司却要不回孩子——2026-06-02 18:07·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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