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于26年7月29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那该如何区分网络暴力和正常的网民舆论监督。
区分“网络暴力”与“正常的网民舆论监督”,在于事实基础、表达方式、主观目的及法律边界。
事实上舆论监督是基于客观存在的事实或公开的公共信息。即使观点偏激或评价严厉,只要核心事实属实,且未故意捏造虚假信息,就属于正当的表达范畴。(平台不应以观点偏激或评价严厉这个理由审核不通过,或者是所谓的侵犯“商誉”)。而真正的网络暴力是建立在谣言、诽谤或断章取义的基础上。包括故意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篡改原始信息、或在明知是谣言的情况下进行散布。网友的监督权监督是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问题解决或推动行业自查自纠,具有公益性。
想说的是浅浅事件(以及其它的网络舆情)包含了网络暴力的成分吗?浅浅事件中针对学术不端的质疑与举报属于正当的舆论监督,是推动问题解决的关键力量。但自媒体的报道里其中夹杂的人身侮辱与恶意嘲讽则属于网络暴力(可这不能怪我们网友们啊😦是谁做恶在前,网友们不能发泄出来?)。
简而言之如果网络舆情是建立在捏造的事实或人身侮辱之上,那就是网络暴力。如果网络舆情是建立在客观证据之上,在维护公共利益或公平,那就是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