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水杯遭三次投毒,领导竟劝撤案
这事说出来能让人恶心到三天吃不下饭!
2014年5月5日,在浙江杭州某科技公司,女员工小红像往常一样拿起桌上的保温杯喝水。刚喝一口,一股腥甜味直冲喉咙,她当场就吐了。其实前三天她就觉得头晕乏力,一直以为是低血糖,直到这次才发现,问题出在水杯里。
小红赶紧找主管陈某反映。主管一调监控,所有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画面里,男同事张某趁着午休没人的时候,竟然溜到小红工位旁自慰,然后把体液倒进了她的保温杯!这变态做完还不走,在附近转悠,脸上挂着让人发毛的笑。
第二天,小红带着杯子视频去报警。警方特意叮嘱公司:千万别提前告诉嫌疑人,等着抓。可警方前脚刚走,5月8日晚上,部门领导马某就给小红打电话了。他说已经跟张某谈过了,让小红撤案,“给个面子”。
这算什么面子?是给变态的面子吗?
5月9日,张某投案了。他承认这已经是第三次这么干了!最后警方认定他构成寻衅滋事,行政拘留3日,公司也把他开除了。
本以为恶人遭报应,事儿就算完了。可小红的噩梦才刚开始。她一坐那工位就犯恶心,看到保温杯就恐惧,焦虑得整宿睡不着。6月23日,小红实在扛不住了,只能辞职。她认为公司没保护好员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17060元。
结果呢?劳动仲裁驳回,起诉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还是驳回。
法院的理由很“硬”:张某是个人的变态行为,公司没法预料。小红报告后,公司报警、调监控、开除了人,尽职了。至于那个劝撤案的领导,法院说那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
法律上公司也许没责任,但那个深夜打电话“和稀泥”的领导,那份被侵犯后还要被劝“大度”的寒心,谁来算算这笔账?有时候,比那杯脏水更让人绝望的,是这种冷漠的纵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