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这次又把中国军舰盯上了!日媒声称,中方舰艇在所谓“日本专属经济区”进行射击训练,日方还专门提出交涉。可外交部的回应只有一个态度:坚决驳回。
问题来了,日本口中的“专属经济区”,真能被当成自家领海吗?
在我看来,这场风波最值得关注的,并不是军舰开了多少枪,而是日本试图用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把正常海上活动塑造成“闯入家门”。
根据日本防卫省7月21日公布的说法,日方7月19日在冲之鸟礁西南约330公里处发现中俄4艘军舰,随后称其中1艘中国海军导弹驱逐舰在距离冲之鸟礁约180公里处进行了机枪射击训练。
日方给出的交涉理由,是训练“可能危及周边船舶航行安全”。需要注意,日本防卫省说的是“可能影响航行安全”,并没有宣布中国军舰进入日本领海。
这两个概念差别很大。
领海一般不超过12海里,沿海国对这片水域享有主权;专属经济区最远可以延伸到200海里,但它赋予沿海国的主要是捕鱼、油气开发、海洋科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管辖权。
说得通俗一点,专属经济区更像一片资源管理区域,而不是可以锁门、不准别人经过的自家院子。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明确规定,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仍享有航行、飞越以及与船舶正常运行有关的合法海洋使用自由,同时必须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
也就是说,专属经济区里的“专属”,主要针对经济资源,并不意味着整片海域都变成沿海国的领土。
当然,这不等于外国军舰可以不顾安全、想怎么训练就怎么训练。射击活动是否发布了充分预警、有没有影响商船航线、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都可以讨论。海上军演涉及真枪实弹,任何国家都应把避免误伤放在前面。
但安全问题归安全问题,主权问题归主权问题。日本可以围绕航行风险提出意见,却不能在舆论上模糊专属经济区和领海的界限,让普通人产生“中国军舰闯入日本领土”的错觉。
更关键的是,这片所谓“日本专属经济区”本身就是日方依据冲之鸟礁主张出来的。
中方在7月21日的外交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冲之鸟是岩礁而不是岛屿,不能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日方以冲之鸟礁主张专属经济区违反国际法;中方在有关公海开展活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因此,中方认为日方所谓交涉毫无道理,并已坚决驳回。
这才是双方分歧的根部。日本把冲之鸟礁视为能够产生大范围海洋权益的“岛”,中方则认为那只是无法维持人类自然居住和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
表面上双方争论的是一次射击训练,实际上争的是几块露出海面的礁石,究竟能不能为日本圈出几十万平方公里的海域。
我认为,日本这次的做法有一个明显问题:它先按照自己的单方面主张划出“专属经济区”,再把其他国家在这片海域的行动说成安全威胁。这样做很容易制造一种假象,仿佛日本对那里拥有像领海一样完整的控制权。
国际海洋规则不能看军舰旗号决定如何解释。日本军舰在别国专属经济区航行时,会强调航行自由;中国军舰出现在日本主张的海域附近,日本也应承认同一套规则,而不能把专属经济区临时解释成“不准进入的禁区”。
这件事真正给普通人的提醒是,看到“进入某国专属经济区”时,千万不要自动理解成“侵犯领海”。前者可能涉及资源权利、航行自由和安全责任之间的平衡,后者才涉及国家主权,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海上局势越复杂,各方越需要把规则讲清楚。日本可以监视,可以表达安全关切,但不能靠偷换概念扩大自身权利。专属经济区不是领海,更不是谁画出一条线,就能把公海航行自由一并收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