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猪肠没洗干净",六旬女雇主倒在了杀年猪的案板上,砍她的不是屠夫,是屠夫带来的儿子。2026年7月15日,湖北南漳县法院一审判下来——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害人家属听完直接懵了:"我们就一个诉求,死刑立即执行。"目前已经委托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判决还没生效,凶手那边暂不清楚上不上诉。
事情得倒回2025年1月11日,腊月里,湖北南漳武安镇。
62岁的李某请村里屠夫彭某某上门杀年猪,彭某某把儿子彭某也带上了,搭把手。
上午10点多,李某在家门前拎猪肉,随口跟屠夫嘀咕了一句:"猪肠没处理干净。"话是对着老屠夫说的,耳朵在旁边剁猪骨的彭某接住了。
彭某那年刚失业,常吃的药也断了几天,他后来在庭上说的是——那时候感觉李某在骂他、侮辱他,说他弄得满肠子猪毛。
"我当时身体不听使唤,精神疾病发作了,才走过去拿剁骨刀砍的。她到底骂没骂,我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当时是那种感觉。"
然后他就真走过去了,从背后,一刀,砍骨刀直接闷在李某头枕部。
李某喊了一声,彭某转身又回去继续剁猪骨,跟没事人一样。
现场十几个亲戚在,各聊各的,没人反应过来刚才那一秒发生了什么。
屠夫彭某某就在李某旁边案板上干活,听见喊声回头,一把把刀夺下来,把儿子死死按在地上。
李某送医路上就没了,法医后来写的是:右侧枕动脉、椎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
彭某这人,底子不干净,2016年因为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障碍,在襄阳安定医院住过院;2023年8月又因为盗窃,被武汉铁路公安处行政拘留10日。
案发之后,警方第一次鉴定写的是"残留型精神分裂症,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家属不认,申请重做,第二次改成"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结论还是那句——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26年4月1日,南漳县法院一审开庭,审了快5个小时。
彭某当庭说不是故意杀人,辩护人那边递的话是:家里特殊情况,父母都患癌,还有小孩要养,希望能从轻。
案发后彭某亲属只赔了5万丧葬费,之后再没露过面,也没一句道歉。
法院最终的口径是: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论罪当判死刑;但因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于是死缓。
这一下两边都不踏实,被害人儿子黄先生那边原话是:"我们没有接收到任何道歉,什么都没有。"当庭就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求撤了,只要一个死刑立即执行。现在一审判死缓,家属已经走抗诉流程。
后续走到哪了:2026年7月17日被害人家属对外确认,一审死缓判决已出但尚未生效,已委托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尚不清楚彭某一方是否上诉。
两次精神鉴定虽表述有差,但南漳法院认为均评定为限制刑责、可作定案依据,并在判决里写明"从轻幅度应严格把控",最终落在死缓这一档。
网友这边已经吵成两拨,一拨觉得:"就为一句猪肠没洗净,抄砍骨刀从背后闷人头枕部,这不管啥病都得偿命吧?死缓是不是太轻了,以后'感觉他在骂我'是不是都能举刀?"
另一拨反过来讲:"鉴定都认了限制刑责,加上失业断药这个节点,法律层面死缓其实卡在条文线上,家属情绪能理解,但法条它就是这么写的。"两边谁也没说服谁,评论区还在刷。
一句唠叨换一条命,杀年猪的刀最后砍在了自己脖子上——这案子走到抗诉这一步,还没真正画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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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一句猪肠没洗净屠夫儿子杀死女雇主,凶手:父母患癌想轻罚
2026-07-1908:43·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