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朋友的儿子经媒人牵线,谈了一个女朋友。谈了段时间,听说女孩之前和另一个男生同居过,朋友的儿子立马选择了分手。后来媒人来劝,说现在这年代谁还在意这些,女孩家条件很好,分手太亏了。还讲,她又没结过婚,这些小节没必要计较。但朋友的儿子怎么劝都不听,说心里过不去那道坎,别人无所谓是他的事,自己接受不了。媒人劝不动也就不了了之了!
说说这事儿吧,现在总有人觉得,和前任同居过一次的女人,再找一个男友,就和二婚似的。这种说法你咋看?我觉得,爱情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曾经的过往并不影响未来的感情,关键是看两个人相处得如何,有没有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每个人都有过去,重要的是能不能放下,一起往前走。现在的女孩独立自主,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不该成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所以你问我,同居过就要贴上二婚的标签?我觉得这不公平,也不该成为分手的理由。大家怎么看呢?评论区聊聊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