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搞普通老百姓还能正常做生意吗?” 长沙,一家夫妻经营的小旅馆,因为名字叫紫薇锦江酒店,被知名连锁酒店锦江之星起诉,要求赔偿 12 万!小夫妻:“就因为名字里有锦江 2 个字就要我们赔偿这么多钱,这也太霸道了吧?!”
事情发生在长沙芙蓉区,开店的谭先生夫妻俩,就是普普通通做小生意的老百姓。
前几年在紫薇小区边上盘了地方开家庭旅馆,一开始就叫紫薇酒店,名字直接从小区名来的,简单好记。
后来夫妻俩觉得名字太普通,想讨个好彩头,就加了 “锦江” 两个字,取的是锦上添花的寓意,压根没往品牌侵权的方向想。
说是酒店,其实就是个巴掌大的夫妻店,满打满算也就十几间客房,普通房间一晚六七十块,最贵的电竞房也不到一百块。
生意不好不坏,淡季大半房间都空着,为了省成本,夫妻俩连保洁员都没雇,打扫卫生、前台接待、换布草全是自己上手。
每天从早忙到晚,赚的钱刚够一家人吃喝开销,除去房租水电,根本攒不下多少。
就这么个不起眼的小生意,前阵子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告是锦江之星的品牌方,告他们商标侵权。
对方提了两个明确要求,一是立刻把店名里的 “锦江” 两个字删掉,线上线下所有标识都要改,以后再也不能用;二是赔偿经济损失 12 万元。
这张传票直接把谭先生一家吓懵了。12 万对他们来说,差不多是辛辛苦苦干两年的纯收入,别说一下子拿不出来,真要赔这么多,这个支撑全家生计的小店直接就干不下去了。
他赶紧照着传票上的联系方式找对方律师,态度放得很低,说自己就是个小个体户,之前完全不知道这两个字不能用,现在立刻就改名字,门头、线上平台全换掉,能不能就免除赔偿。
可对方律师的态度很明确,改名是必须的,这只是停止侵权行为,之前用了这么久造成的损失,赔偿一分钱都不能少。
谭先生好说歹说都没用,协商完全谈不拢,到后来对方连电话都不接了。
谭先生怎么想都觉得委屈。自己的店就是个家庭旅馆,招牌就是简单的蓝底白字,装修风格、定价档次和锦江之星完全不沾边。
来住的客人大多是周边的熟客,还有跑长途的司机,没人是冲着 “锦江” 的牌子来的,怎么就成了商标侵权?
这事传到网上之后,立刻引来了一大堆网友讨论。大部分人都站在小夫妻这边,觉得大品牌有点欺负人。
人家一没抄你装修风格,二没打你连锁加盟的旗号,房价差着好几倍,正常人都不会把几十块的家庭旅馆和连锁酒店搞混,就因为两个字相同就要赔 12 万,实在说不过去。
随着舆论越闹越大,事情很快有了转折。
锦江之星那边松了口,把 12 万的赔偿降到了 6000 块,但也提了个附加条件,要求谭先生把网上发的所有相关视频都删掉,不能再对外谈论这件事。
很多人看到这个结果都觉得,这已经算是不错的让步了,可仔细想想,这事从头到尾透着不对劲。
谭先生从一开始就没说不改名,他收到传票第一反应就是整改,可对方连个提前提醒都没有,直接就发传票要 12 万。
要不是闹上了热搜引发关注,这笔高额赔偿说不定就真的要小商家全额承担。
说到底,知识产权保护和小商家的生存空间,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对立面。大品牌有大品牌的品牌权益要守护,小个体户也有小个体户的全家生计要顾及。
法律是行事的底线,但人情和分寸也不该完全丢开。像这次的事,最后以 6000 元和解、小店改名收尾,其实就是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结果。
只是希望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品牌方能多一点耐心和温度,小商家也能多一点常识和防备。别让本本分分做生意的普通人,因为两个字的无心误会,平白遭一场劳心费神的无妄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