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被称作“城市上空的悬刃”,哪怕一个矿泉水瓶、一小块玻璃,从十几层楼落下都具备致命威力。
2024年清晨8点钟左右,家住江苏无锡滨湖区某小区的王某,为图省事,从21楼将家中破碎的玻璃茶几,从窗户扔了下去。
玻璃茶几落地发出了巨大的声响,锋利玻璃碎片四散飞溅,落点刚好是小区电动车停放区,如果有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
楼下的人员发现这一幕,立刻进行了报警,警方调取监控,很快锁定了住在21楼的王某。
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0 元。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只要从高楼抛掷物品、情节严重,无论是否造成伤亡,均可定罪量刑,最高可判 1 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026 年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即便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只要实施高空抛物、存在安全危险,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千元内罚款;情节较重,10-15 日拘留并处罚款。
所以,网友们请牢记,只要高空抛物,不管是否伤人,都属于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