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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胆包天!”6月22日智慧生活报报道,贵州,已婚女子带着12岁的女儿与一男子同

“色胆包天!”6月22日智慧生活报报道,贵州,已婚女子带着12岁的女儿与一男子同居,岂料,男子趁她外出打工,1个月期间,强奸了12岁女儿,还猥亵她,东窗事发后,男子被检察院以强奸罪、重婚罪、猥亵儿童罪起诉,而女子也因重婚罪被起诉。


这起发生在贵州的案件曝光后,很多人看完都觉得既愤怒又痛心,一个本该受到保护的12岁女孩,却因为母亲错误的选择和一个成年男子的恶劣行径,遭受了难以磨灭的伤害。


而案件最终的判决,也让不少人意识到,未成年人保护不仅仅是打击犯罪那么简单,监护人的责任同样不能缺位。


当时余某某和丈夫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法律上依然属于夫妻,但她已经认识了郭某某,并很快与其共同生活。


两人先后在黔西、贵阳等地租房居住,对外一直以夫妻身份示人,周围邻居和熟人都以为他们是正常夫妻,没人知道余某某其实还没有离婚。


余某某身边带着自己12岁的女儿小舟(化名)一起生活,由于长期相处,郭某某在母女面前表现得十分热心,对孩子也看似照顾有加,因此逐渐取得了余某某的信任。


后来为了挣钱养家,余某某决定外出务工一个月,临走时,她把女儿留在出租屋内,交给郭某某照看,丝毫没有想到危险正在悄悄逼近。


在余某某离开的那段时间里,家中只剩郭某某和年幼的小舟,郭某某利用孩子年纪小、害怕大人的心理,对其实施侵害。


不仅多次发生行为,还反复进行猥亵,每次作案后,他都会对孩子进行威胁恐吓,不准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后果自负。


面对成年人的威胁,小舟根本无力反抗,她把恐惧和委屈全部压在心里,既不敢报警,也不敢告诉别人。


随着时间推移,原本活泼的孩子变得越来越沉默,情绪低落,经常一个人发呆,对郭某某充满畏惧。


一个月后,余某某结束务工返回家中,她发现女儿明显不对劲,不仅不愿意和郭某某接触,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变得很差,经过多次询问和安慰,小舟终于哭着说出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


得知真相后,余某某追悔莫及,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并将郭某某抓获归案。


案件随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郭某某在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实施强奸行为,涉嫌强奸罪,长期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同时其明知余某某尚有合法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又涉嫌重婚罪。


与此同时,余某某虽然是受害女孩的母亲,但由于在未解除原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郭某某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同样触犯了重婚罪,因此也被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某的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重,应依法严惩,最终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郭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于余某某,法院认定其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判决公布后,不少人对余某某被判刑感到疑惑,事实上,法院追究她的并不是女儿被侵害这一结果本身,而是其已经实施的重婚行为,重婚属于刑事犯罪,即使后来发生其他案件,也不会因此免除法律责任。


不过,法官在案件中也特别提到,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余某某对孩子的保护明显存在不足。


她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又轻信同居对象,将年幼女儿长期单独留给成年男子照看,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防范义务,这种疏忽客观上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案件结束后,当地检察院、妇联、学校等部门共同介入,对小舟开展持续帮扶,包括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以及学习生活关怀等,希望帮助孩子逐步走出阴影,恢复正常成长轨迹。


这起案件最令人痛心的地方,不只是犯罪行为本身,更在于伤害来自最不该出现问题的家庭环境。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是第一道保护屏障,无论感情、工作还是生活压力有多大,都不能忽视孩子的人身安全。


尤其是在涉及同居关系、重组家庭等情况下,更要保持必要的警惕和边界意识。


很多网友看完后都认为,郭某某受到法律严惩是罪有应得,而余某某也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和监护失职付出了代价。


最无辜的还是年仅十二岁的小舟,她承受的心理创伤远不是一纸判决能够完全抚平的。


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所有家长,保护未成年人不能只靠事后追责,更重要的是提前防范。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智慧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