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一13岁女孩回出租屋,遭一男子尾随进入,强行发生了关系,男子先提出拿888元和她一起睡,遭到拒绝后,便强行硬上,女孩反抗就被毒打,事后男子通过别人给女孩转了500元,同时威胁女孩不允许告诉家人,也不允许报警,否则会遭到报复。女孩因害怕被报复没跟任何人讲,后来因承受不住压力,告诉了哥哥女友,他们选择报案,当时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事件发酵后,当地现已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复核。
事情发生在今年 4 月 19 号的凌晨,女孩去朋友空置的出租房过夜,没注意身后跟着个见过几面的男人,就这么眼睁睁被人跟着进了房门。一开始这人还装模作样谈条件,说给 888 块钱,要跟女孩 "一起睡"。
一个 13 岁的孩子哪见过这场面,当场就明确拒绝了。谁知道这人见软的行不通,直接露出了真面目,当场就举起巴掌威胁要动手,女孩嘴上说朋友家有监控想吓住他,可到底还是怕真挨打,最后还是被他强行侵害了。
完事之后这人的操作更是让人看不懂,一边恶狠狠地威胁女孩,不准告诉家人,更不准报警,敢说出去就报复她和家里人;一边转头托第三方给女孩转了 500 块钱。
合着一开始开价 888 谈不拢,事后强行做完了还主动打个折给 500,想拿这点钱就把这档子恶事彻底抹平,算盘打得隔着屏幕都能听见响,真不知道在他眼里,一个孩子的尊严和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就值这几百块钱。
换做成年人遇上这种事,都得缓上大半年才能走出来,更别说一个 13 岁的小姑娘。她心里又怕又慌,怕对方真的找上门报复,也不知道怎么跟家里人开口,就把这事硬生生憋在心里,自己硬扛了十多天。那些天她觉也睡不好,整个人精神恍惚,最后实在扛不住这巨大的心理压力,没敢直接跟爸妈说,反倒找了平时比较亲近的哥哥女朋友,把所有委屈和害怕全倒了出来。
哥哥和女友知道这事之后,又心疼又生气,哥哥在外地赶不回来,赶紧托老家的亲戚带着孩子去派出所报了警,还配合做了相关检查、提交了物证,满心等着法律能给孩子讨个公道。可接下来的发展,别说家属接受不了,换谁看了都得犯嘀咕。
先是办案的民警好几次跟家属提,说证据不足,不如调解算了,拿点赔偿把事了了。家属这边态度很明确,就要一个公道,坚决不接受私了。更离谱的是,涉事的那个男人,非但没躲起来收敛,还敢直接找到女孩当面威胁,说不撤案就杀她全家。
就这么提心吊胆等了一个多月,6 月 19 号家属在公安系统上查到,案子早在 6 月 12 号就被定为 "不予立案" 了,理由还是证据不足。
这事搁谁身上能服气?咱们国家的法律明明白白写着,和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同不同意,一律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这是法律划死的红线,就是为了保护分辨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怎么到了这儿,有受害者陈述、有转账记录、有威胁情节,还有医院的相关检查,最后反倒成了 "证据不足"?
这事这两天在网上发酵之后,关注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证据缺口,能让这么一桩性质明确的事迈不过立案这道坎。
好在 6 月 22 号深夜,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了官方警情通报,正式回应了公众的质疑。通报里说,已经和相关单位组成了联合调查组,正式启动案件复核程序,要把案件的原始卷宗、证据材料还有整个办案过程,全都拉出来依法依规进行全面复核。
其实大家盯着这事不放,不光是心疼这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也是心里有几个实实在在的疑问,想等一个明确的答案。
首先就是,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立案标准,到底该怎么把握?本身幼女就没有性同意权,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难道还要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拿出完美无缺的证据,才能迈过立案这道门槛吗?其次就是,办案人员多次劝说家属 "拿钱私了",到底是个人建议还是办案惯例?
性侵未成年人属于公诉案件,不是普通的民间纠纷,上来就劝人拿钱了事,难免让人觉得不对劲。最后还有那个敢当面威胁受害者的嫌疑人,这么长时间里,难道就没有任何强制措施,任由他继续恐吓受害人?
说句实在话,咱们总说未成年人保护是底线,可底线不能只停在标语和宣传里。一个 13 岁的孩子,遭遇了这么大的伤害,鼓足了天大的勇气才敢开口求助,她相信的是法律,是穿制服的执法者。如果连她这份最朴素的信任都守不住,那以后再有孩子遇上类似的事,谁还敢站出来报警?
现在联合调查组已经进场了,复核工作也已经启动。我们能做的,一是耐心等待正式的调查结果,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更不要去泄露孩子的任何隐私,二次伤害绝对要不得;二是盯着这件事有始有终,盼着调查组能查出个明明白白,给孩子、给家属,也给所有关注这事的普通人一个公道。
毕竟几百块钱永远抹不平一个孩子受到的伤害,一句轻飘飘的 "证据不足" 也堵不住悠悠众口。法律该有的底线,该守的红线,就得牢牢守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