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最忌讳的就是在七大姑八大姨跟前嘚瑟:免得莫须有的举报缠上你!
1,“公示期”也是最后的考察期,一般为5~7个工作日,会公示拟录取人的姓名、岗位、学历等信息及举报渠道,目的就是接受社会监督
2,在这期间如果被举报且查证属实(以往违纪、材料造假、生活作风等)会取消录用;即使未查实也会顾及影响而暂缓录用,影响入职进度
3,事以密成,高调嘚瑟易授人以柄:真正的“风险”往往来自亲友、同事左邻右舍等熟人,这些人因为心里“一本账”而产生嫉妒促使其“翻旧账”、钻政审漏洞空子,搞恶意举报
4,在没有真正“上岸”之前,家人即高调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晒工作岗位、准考证及“公示”喜报以示炫耀:别有用心的人会拿以往生活中的不当言行当借口关联其品行,再小的事也可能触发上面的核查
所以,不管是“上岸”前还是“上岸中”,一定要低调行事规避风险:当你拿到盖公章的录用通知书的那一刻才算真正“上岸”——在此之前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