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6月17日,针对3月带刀闯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日本陆上自卫队官员村田晃大,被延长鉴定留置时间。中国外交部表示:案件发生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月,日本调查处置的进程缓慢,威胁中国驻日使领馆安全的恶性事件还在不断发生。我们再次敦促日方反思纠错、彻底整改,给中方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让人疑惑的是,案件发生已近三个月,日方调查仍不见清清楚楚的交代。中国外交部6月17日的表态,语气很明白:这不是普通治安小插曲,而是直接威胁中国驻日使领馆安全的恶性事件。该查清的不能含糊,该整改的不能装睡,该给中方的交代也不能用一句“遗憾”打发。
东京地方检察厅决定延长对村田晃大的鉴定留置时间,继续调查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乍一听,程序很正规;仔细一看,问题也很刺眼。一个日本陆上自卫队现役官员,持刀翻墙闯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威胁中国外交人员安全,案件性质已经十分严重。若这还要拖来拖去,外界自然会问:这是谨慎办案,还是把时间当成橡皮擦,想把事件的锋芒慢慢擦淡?
根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村田晃大是日本陆上自卫队三等陆尉,现年23岁,隶属陆上自卫队位于宫崎县的驻地。3月24日,他翻墙强行闯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侵入时随身携带刀具,被制服后还发出恐吓言论。外交部当时已经指出,有关事件严重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严重威胁中方外交人员人身安全和外交设施安全,性质影响极为恶劣。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4月16日披露的情况,更让这起事件显得不是孤零零的一声响。3月5日,使馆收到恐吓信,寄信者自称由前警察和前自卫队员组成,扬言要对中国驻日使领馆发动袭击。使馆报警后,日方并未采取足够有力措施。19天后,村田晃大持刀翻墙闯入使馆。3月31日,又有自称“应急预备自卫官”的人员通过网络声称在中国使馆内安装远距离遥控炸弹,日本警方随后到使馆展开排查。
外交部6月17日指出,案件发生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月,日方调查处置进程缓慢,威胁中国驻日使领馆安全的恶性事件还在不断发生,中方严重不满并已多次提出交涉。这番话并不是情绪化表达,而是在提醒日方:驻在国保护外国使领馆安全,是国际义务,不是友情赠品,更不是看心情发放的服务券。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明确规定,使馆馆舍不得侵犯,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扰乱使馆安宁、损害使馆尊严的事情发生。日本既然承认并遵守这一国际规则,就不能嘴上说重视规则,行动上却慢半拍、软三分。
让人不得不警惕的是,这次闯馆者并非普通街头滋事者,而是日本自卫队现役官员。外交部也明确指出,这反映出日本国内右翼思潮和势力猖獗,正确历史教育严重缺失,错误史观大行其道,日本安保政策朝着进攻性、扩张性方向转变,日方对自卫队失管失控、内部失管失教。
类似事件并非没有前车之鉴。2004年4月,日本右翼分子驾驶宣传车冲撞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大门,造成大门严重受损。中国外交部当时发表谈话,强烈谴责日本右翼肆无忌惮的行径,并要求日方查明真相、严惩肇事者、赔偿损失、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央视当年也报道过相关调查情况。
二十多年过去,问题没有被彻底掐灭,反而换了新面孔。过去是右翼分子开车冲撞领馆,如今是现役自卫队官员持刀闯入使馆。表面看,事件不同;深处看,根子相似。只要日方对极端势力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只要错误历史观还有市场,只要对华强硬被某些人当成政治表演,类似风险就难以真正消散。
中国的要求一直清楚:彻查,严惩,整改,交代。这里没有过分要求,也没有额外条件。中国外交人员在海外正常履职,其人身安全必须得到保障;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法享有的尊严和安全,必须得到尊重。任何国家都不应把外交馆舍安全当成可以讨价还价的小事,更不应把程序拖延变成责任缩水。
日方真正该做的,不是继续围着鉴定留置打转,也不是琢磨怎样把恶性事件说得不那么刺耳,而是回答几个最基本的问题:为什么恐吓信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为什么现役自卫队官员能持刀闯入中国使馆?为什么后续威胁还在发生?为什么中方一再交涉后,调查处置仍显迟缓?
这些问题不难听懂,也不该难回答。若日方有诚意,就应尽快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依法惩处涉案人员,彻查背后动机和可能的关联因素,强化中国驻日使领馆周边安保,整治右翼极端势力滋生的土壤,反思自卫队内部管理和教育问题,这些都不是选做题,而是必须交的答卷。
大国交往,讲的是规则,也是信用。中国的严正立场,体现的是对国家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国际秩序的维护。面对挑衅,中国没有用情绪替代规则,而是把问题摆回国际法和外交责任的轨道中,这种克制和坚定,恰恰是大国应有的分量。
日方若还想用慢动作处理快风险,最终消耗的只会是自己的国际信誉。中国要的不是敷衍式遗憾,而是一个站得住、说得清、落得实的负责任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