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震惊了!6月16日报道,一21岁小伙就因为熬夜玩手机,结果被父母偷偷联系的特训学校,直接从贵州店里绑到了重庆。中途他曾尝试逃跑,结果被抓了回去,但他一直没放弃,到地方后也不配合,直到威胁要曝光才得以脱身,而更令人惊讶的还在后面。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家机构干什么的怎么敢这么干?
查了才知道,这家公司去年6月才注册,注册满一年都不到,经营范围写的是"教育咨询",连教育培训都没资质,更别提什么封闭式管理了。
就这样一家公司,接了一单三万元、约定服务六个月的"改造人"生意。
事情发生在5月21日,地点是贵州毕节。刘郡当时就在自己店里待着,三个陌生人推门进来,开口说自己是网安人员,要核查信息。
刘郡刚想掏手机配合,对方上来就把手机抢了,随后用绳子反绑他双手,直接往外拖。
门口停着一辆车,上去就走,高速一开就是奔重庆方向。
车上刘郡一直喊绑架,对方这才说,是他父母花钱委托来的,让他去待一个月。
刘郡没接受这个说法,服务区停车的时候就想跑,结果鞋带没系好,直接摔在石子地上,膝盖破了皮,手腕因为被绑着拉伤了。
人被重新押回车里,送进了那个所谓的基地。
那个地方的日常安排是:上午搞体能训练,下午整理内务,手机全程没收,和外界完全断联。
刘郡在里面待了8天,一直不配合,后来直接说要把这事往外说,机构方面才松口通知他父母来谈,最终退了钱,把人放了。
刘郡出来之后翻看了那份协议,上面写明服务期六个月、收费三万元,委托方签字的是他父母。但有一个问题,这份协议从签的那天起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
刘郡今年21岁,父母对他既没有监护权,也没有权力授权别人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那份协议里写的委托条款和免责条款,法律上根本认不了。
刑法第238条对这类行为定性很清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最低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使用了捆绑等恶劣手段,还要从重处罚。
刘郡被绳子反绑、押车、逃跑受伤,该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特征。
6月10日他回到毕节向梨树派出所报案,第二天拿到了受案回执,案由写的就是非法拘禁。
教育主管部门那边也有动作。
永川区教育局回应媒体时确认,这家公司在6月9日已经迁离了原来的注册地址,目前是否换地方继续经营,还没有后续说明。
这个时间点挺微妙,刘郡是6月10日才去报案,公司搬走是6月9日,中间就差了一天。
这类机构能做起来,根本原因是钻了一个空子:家长有意愿、孩子没能力反抗、执法边界模糊。
过去确实存在一些灰色地带,但现在法律已经越来越清楚了。
父母花钱想"管教"孩子,出发点也许是真的担心,但选的路子完全走歪了。
一个已经有自己生意、能养活自己的21岁成年人,被人绑走关起来,受的是什么?
这种方式能解决熬夜玩手机的问题吗?
从其他类似案例来看,进去之前是什么状态,出来之后更大概率是人际关系断裂、家庭信任归零。
目前此案仍在处理中,后续进展值得持续关注。
来源:新京报:《21 岁男子称被 “绑架” 到重庆一特训学校,警方已受案》(2026-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