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常去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锻炼的,6月开始不去了,到别的地方锻炼去了,以前锻炼完了就到纪念碑那里抽1个,因为那有一个专用的吸烟区,我是一个烟民尊重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的禁烟决定,但我要维护我作为一个吸烟者的权利,我知道我不去了,也不会影响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的繁荣,但这就是一个吸烟者最后无奈的决定。
在本地的饮食业讲禁烟这个事情不太靠谱,这是因为我们这里的饭店具有很特殊的性质,因为大部分带着烧烤,这已经是烟雾缭绕了,比如夜市属不属于公共场所,你要说它是公共场所,那么就是禁烟,但你禁的是什么烟?是香烟,还是烟火气?我查了一下,烟雾引起的危害性一点也不比香烟引起的危害性小多少。同样是烟,难道你还想区别对待?差不多意思意思就行了 ,不要扩大矛盾,如果指定夜市是公共场所的情况下,新疆很多摊主难以生存。
我们建议卫健委在有关公共场所吸烟的问题上,要把吸烟的权利给饭馆的店主比如饭馆店主在门口张贴此处禁止抽烟那么你进去就是违法。反过来讲,一个饭店门口张贴着。此处允许抽烟,如反感吸烟者请勿进入,把权力交给营业者是最好的方法
重要的是要在一些场所里建立吸烟区,中国有二点多亿的烟民存在,这是事实存在的人群,要懂得给他们提供便利,依法吸烟才是正途。
这就如同一个城市没有厕所,那么随地大小便就成为常态。如果一个城市到处都是吸烟场所,怎么可能存在公共区域抽烟的问题呢,你见的太少了,所以就会出现这个问题。目前乌鲁木齐市除了机场火车站之类的有可能有公共吸烟区之外,其他的地方哪里有专门吸烟区,别说是乌鲁木齐了,许多大城市都寥寥无几。有人问这个吸烟区是要投资的,谁来出这个钱?当然是烟草管理局和卫健委。
可以去创造无烟餐厅,无烟场所,但把主动权交给营业者,你一个不吸烟的,你就不要进去就行了,一边要求别人不吸烟,一边摊主的损失你也不替他去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谁会听你的。
一句话,国家明令禁止抽烟的地方,我绝对不去,最多换个场所,在国家香烟还在公开售卖的过程中,一个合法消费香烟的人只需遵纪守法就行了。
我以前常去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锻炼的,6月开始不去了,到别的地方锻炼去了,以前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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