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2006年,一退伍年轻人摆摊时,跟城管起了冲突,拿刀把对方刺死了,一开始检方按故

2006年,一退伍年轻人摆摊时,跟城管起了冲突,拿刀把对方刺死了,一开始检方按故意杀人罪判他死刑,然而法庭上,他的辩护律师一番话,让在场的人都静了下来,他也保住了性命。
 
这个年轻人叫崔英杰,河北农村出身,早年参军入伍,在部队还拿过优秀士兵证书,退伍之后他到北京打工,先做保安,结果公司连着几个月不发工资,他没别的门路,就凑钱买了三轮车和烤肠机,在中关村路边摆摊卖烤肠,属于无照经营。
 
2006年8月11号下午,海淀区城管大队来查无照经营,要把他的三轮车扣走,崔英杰当场跟执法人员求情,说自己就靠这辆车吃饭,求他们把车留下,求情没起作用。
 
城管队员把三轮车往执法卡车上抬的时候,崔英杰又跑了回来,他手里拿着平时切烤肠用的尖刀,城管副队长李志强先看见了,赶紧提醒身边同事小心后面,几乎就是一瞬间的事,崔英杰转身把刀扎了出去,正刺在李志强的锁骨与咽喉之间。
 
当天傍晚,李志强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7岁,他是北京城管部门成立八年以来,第一位因公殉职的执法人员,崔英杰扎完人之后就扔下刀跑了,先找朋友借了钱,辗转逃到天津,到天津之后,他还特意发消息问朋友,被扎的人伤势怎么样。
 
案发11个小时后,也就是第二天凌晨,崔英杰在天津塘沽被警方抓获,他对自己持刀伤人的事实全部承认,没有隐瞒,2006年12月,案子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跟他一起受审的还有四个帮他逃亡的朋友,涉嫌窝藏罪。
 
检方当时以故意杀人罪对崔英杰提起公诉,认为他以暴力阻碍执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辩护律师是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开庭先对李志强的不幸遇难表示了哀悼。
 
律师当庭提出,崔英杰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只有伤害的意图,不然他逃到天津之后,也不会特意打听被害人的伤势,从这点就能看出来,他没预料到会出人命。
 
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崔英杰的优秀士兵证、老家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有家乡父老写的求情信,他说崔英杰家里条件很差,出来打拼从没偷过抢过,一直靠双手吃饭,三轮车就是他的饭碗,他冲回去只是想追回自己生存的基础。
 
庭审过程里,律师说了一句让全场安静的话,他说,摆摊做小买卖、引车卖浆,是从古到今都有的正当营生,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将心比心,在座的人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冷静、更能忍。
 
除此之外,律师还整理了12份已经判决的死缓案例,跟崔英杰的案情做比对,说明本案达不到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度,他还提出,当时城管执法的主体资格和程序存在争议,不能简单认定崔英杰是暴力妨害公务。
 
2007年4月1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崔英杰故意杀人罪成立,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惩处,同时考虑到本案的具体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判处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志强的家属在了解到崔英杰的家庭状况后,主动放弃了民事赔偿,崔英杰刚听到判决结果的时候,还觉得自己给家里丢脸,一度想上诉求死,后来在律师的劝说下才放弃了这个想法,后来他在狱中服刑表现良好,刑罚先后经过两次减刑。
 
这个案子过去这么多年,依然常被人提起,它不是简单的谁对谁错,而是两个普通人在各自的立场上相撞,酿成了双输的悲剧,执法的人因公殉职,讨生活的人犯下重罪,两边的家庭都承受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法律最终留出生存的余地,是基于案件的具体事实,也是对底层生存现实的考量,它也提醒所有人,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不管是执法还是谋生,守住底线才能避免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