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金庸接了个电话,听筒那头说,他19岁的长子,在美国自缢了。
电话挂断,屋里死一样地静。
遗书上只有一句话:“人生太苦,父母尚且如此,世间何来真情?”
就在不久前,他刚跟妻子朱玫摊牌,为了一个比他小36岁的酒吧侍女。
朱玫没哭,也没摔东西,只是平静地看着他,然后指着那个16岁的女孩,一字一句地说:“可以,我离婚,但她必须去做绝育手术。”
这话像一把冰锥。
金庸答应了。那个叫林乐怡的女孩,也答应了。
她用一辈子的生育权,换来了一张结婚证书。
没人知道,朱玫为什么提这个条件。她要的不是报复,是保住血脉的江山。她知道金庸的钱,迟早是孩子的。只要林乐怡生不出,她生的那几个,就永远是《明报》的主人。
这江山,是她拿命换来的。
当年金庸还是个穷编辑,是她这个港大高材生,陪着他在油墨味呛人的出租屋里办报纸。是她,变卖自己的嫁妆首饰,给员工发工资。是她,白天扛着相机跑新闻,晚上回家带四个孩子。
可报纸火了,钱有了,金庸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他嫌她强势,嫌她脾气不好,嫌家里只有吵架声。
他宁愿一个人坐在酒吧角落,灌一肚子冰啤酒,像个被生活打趴下的中年男人。
直到那个16岁的林乐怡,端来一盘热乎乎的火腿扒,轻轻放在他面前:“先生,光喝酒伤胃。”
一个给面包,一个给爱情。他选了后者。
他给林乐怡租跑马地的房子,送她去澳洲留学,像养一只金丝雀,偷偷养了十年。
东窗事发后,他风光迎娶新人。
而朱玫,拒绝了他所有的钱,一个人在街边摆摊。几年后,63岁的她死在医院,肺结核,身边一个人都没有。签字领遗体的,是医院的员工。
金庸晚年总说,我对不起朱玫。
可他又说:“让我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我做不到。”
他笔下的段正淳处处留情,韦小宝娶了七个老婆,原来都不是空穴来风。
他写尽了郭靖为国为民,写尽了杨过痴等十六年。
可他自己,却活成了笔下最不堪的那个样子,护不住妻子,对不起情人,更是亲手把儿子推向了绝路。
说到底,武侠世界里的“求不得”都是假的,现实里的“不值得”才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