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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钱不要脸!河南郑州,男子为了帮前姐夫周转资金,花50多万从他手里买了套房,但十

要钱不要脸!河南郑州,男子为了帮前姐夫周转资金,花50多万从他手里买了套房,但十年过去了,对方一直拖着不办过户。谁知,就在男子装修到一半时,对方竟说,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一房多卖,连亲戚都坑,男子气炸了,要求退钱,可对方不但不退,还厚着脸皮要求他再补二十万,就把房给他。这不明显耍无赖嘛,真是要钱不要脸,男子无奈,只能向记者求助。

十年前,郭先生老婆的亲姐夫宋某,着急忙慌找到他,说自己急需还账,但手头紧张,想把手里一套房子便宜卖给他,周转一下资金。

当时,房子还没盖起来,可这是实打实的亲戚,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他还能坑自己不成?

又想着以后孩子上学落户,正好能用上这套房,所以,郭先生一咬牙,答应了。

然后,他率先转给宋某妻子,也就是自己老婆的姐姐42万元购房款。出于对亲戚的信任,全程没有过多手续,就安心等着交房过户。

谁知,2021年,姐姐姐夫两人离了婚,不过钱都给了,房子应该不会受影响。

到了2024年,终于开始选房了,郭先生在售楼部交了1万多块钱税费,又给了宋某10万块。

前前后后加起来,50多万砸进去了,可房子一直没办过户。

郭先生隔三差五就催着对方办手续,但他总说房本没下来,再等等,这一等就等到了2026年。

今年3月份,郭先生等不及了,先开始装修。

工人进场,材料买好,忙活了一个多月后,宋某竟然冒出来一句,说房子去年就已经卖给别人了!

郭先生当场就懵了,我装修都干了一半,你告诉我房子没了?

房没了,那50多万该还给自己吧,谁知,宋某表示,钱也没了。

郭先生气得直哆嗦,一番打听他这才打听清楚,原来这套房压根儿不在宋某名下,而是在他父亲的名下。

他赶紧去找宋某父亲,可老爷子一句话就给怼回来了,表示,你跟谁打的交道,你找谁要钱去,别找我。

郭先生觉得,这家人简直是在合伙骗人,房子在你名下,你要不同意,他能卖吗?这不就是串通好了坑我吗?

那这套房子究竟卖给了谁呢?

原来,去年9月份,宋某就把房子抵押出去,过户给了第三方,贷了60万。

现在,房子没了,钱也没了,孩子落户落不了,上学没法上,郭先生愁得不行。

他多次打电话找宋某,可对方要么不接,要么找各种理由推脱。实在没办法,郭先生只好找记者帮忙。

结果记者一联系上宋某,对方态度嚣张,表示没啥好说的,走法律途径。

记者没死心,多次联系,后来,宋某竟然大言不惭地提了个条件,让郭先生再补他20万,他就想办法给办理过户。

郭先生听完差点气笑了,那套房子发票上虽然写的80万,但根本不值那个数。

而且,他是10年前给的那42万,能跟现在比吗?光利息都多少了,你还好意思让我再补20万?

双方谈崩后,记者又联系了宋某的前妻,也就是郭先生他姐。

他姐倒是承认有这回事,也想解决,但拿不出任何切实可行的方案。

被亲戚坑了这么一把,郭先生气炸了,他没见过这么赖皮的人,真是要钱不要脸了。

走投无路后,郭先生只能把事情反映到了村委会,希望村委能出面帮忙沟通。

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调查协商,给双方一个答复。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宋某收了郭先生五十多万购房款,多年拿房本没办下来当借口拖延过户,背地里却偷偷把房子抵押转卖给第三方,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

郭先生可以起诉解除购房约定,要求宋某全额退还所有房款,并且赔付装修花销、多年资金利息、孩子落户上学受阻带来的全部损失。

另外,宋某父亲作为房屋产权人,默许儿子处置房产侵害亲戚权益,存在共同过错,大概率要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