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有哪些规程? 印章使用可不能马虎,有不少规程得遵守。
首先,公章得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不能随意放桌上。保管人不能擅自带出单位,若确需带出,要经领导批准且两人以上同行。
用章得审批,得填《用章申请表》,注明事由、次数、用章人,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才行,严禁在空白材料上盖章。每次用章都要在《公章使用登记本》登记,记录日期、事由等,登记本要永久保存。
公章只能用于单位公务,不能办私事,也不能混用不同公章,像合同盖合同专用章,发票盖发票专用章。盖章时遵循“骑年盖月”,上不压正文、下压日期。单一行文和联合行文还有各自的盖章样式要求。总之,按规程用章,才能避免踩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