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位经营一个小公司的朋友发微信给我:我碰上麻烦了,一个装修工人帮助我公司刷墙壁的时候,从架子上摔下来,小腿骨折,他要求我赔偿,可是我们之间有合约,按理说来,我没有任何责任,但是他的家属纠缠不休,此事怎么办?
看到他的微信,我想起了二十年前的一段往事。那时候小刘是一个小包工头,他带着三个民工在我公司里做事,就是整理地坪和刷墙壁。某一天有一位民工,在上班途中,但是还没有进入我公司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劳动局鉴定的结果是,此事属于工伤。因为这个民工是为小刘打工的,因此小刘要承担责任。而此事与我无关,因为这个民工还没有进入我的公司。最后小刘赔偿这位民工四万块钱。二十年前,四万块不是一件小事,那时候大部分人的工资只有一千多块呢。因为这个原因,小刘在我公司没有赚到钱,反而亏损了一部分。
项目完工之后,小刘啥也没说,看到他闷闷不乐的样子,我也为他难过。我主动提出,我为他承担一万元。听到我这样说,小刘极其感动。他的双手颤巍巍地接下了一万元。自从那之后,我与小刘之间就建立了很好的友谊。不论公司的大事或者小事,我都请小刘帮助我处理。他每次都尽心尽力,一丝不苟。我觉得,人与人之间不能只看重金钱,在自己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适当支助一下为自己做事而意外受伤的工人是应该的。为人处世,我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吃亏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