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6 月 11 日报道,上海,一女子与丈夫结婚后,从没发生过真正的亲密行为,后来丈夫见实在瞒不住,才告诉女子自己性功能障碍,还说是因为深爱女子才不敢说实话,女子火冒三丈,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婚姻!网友:这种事也瞒?
李女士和赵先生是 2024 年 7 月领的结婚证。按照正常的婚恋节奏,两人从相识到结婚,感情应该是水到渠成。但谁也不知道,就在领证前两个月,赵先生一个人偷偷去了上海某医院做检查,拿到了一份足以改变两人命运的诊断书:少精症、性功能障碍,生育力有降低趋势。
更关键的是,两人婚前没有同居,也没有做婚前检查。这给了赵先生完美的隐瞒机会。他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和李女士筹备婚礼,拍婚纱照、订酒席、收礼金,一切流程走得无比顺畅。
婚后,李女士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两人结婚一年多,从来没有过一次真正的夫妻生活。一开始李女士还以为是丈夫工作压力大,或者刚结婚比较紧张,还体贴地安慰他,让他别着急。
为了能早点要个孩子,两人开始积极备孕。但无论怎么努力,肚子始终没有动静。李女士甚至怀疑是自己的问题,还主动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她身体一切正常。
就在李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赵先生那边却一直在偷偷行动。2025 年 3 月和 10 月,他又先后两次独自去医院复诊,诊断结果和第一次一模一样,没有任何改善。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5 年 11 月,眼看瞒不下去了,赵先生终于向李女士坦白了一切。他还写了一份书面声明书,里面除了承认自己婚前就患有少精症和性功能障碍、多次治疗无效之外,还加了一句让李女士瞬间炸毛的话:“我一直深爱着李女士,对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深感歉意。”
“深爱” 两个字,在李女士看来无比讽刺。
如果真的深爱,怎么会在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上欺骗对方?怎么会把一个无辜的女人拖进一场注定不幸的婚姻?怎么会用 “爱” 当遮羞布,来掩盖自己的自私和懦弱?
李女士彻底心寒了。她没有选择将就,也没有选择离婚,而是直接拿着赵先生的声明书和医院的诊断记录,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段婚姻。
很多人可能会问,为什么是撤销婚姻而不是离婚?这两者的区别可太大了。
离婚的话,你的婚姻状况会显示 “离异”,而撤销婚姻的话,法律上会视为这段婚姻从未存在过,你的婚姻状况还是 “未婚”。这对无过错方来说,是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庭上,赵先生还是那套说辞:“婚前两人感情很好,我担心如实告知后她不同意结婚,所以才没说。”
但法院根本不吃这一套。浦东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性生活和生育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结婚意愿作出的关键因素。赵先生婚前患有性功能障碍和生育疾病,且多次诊治后效果不佳,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赵先生在明知自己患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侵害了李女士缔结婚姻时的知情权,足以影响李女士结婚意愿的作出。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李女士和赵先生的婚姻关系。
这个判决出来后,网友们一片叫好。有人说:“干得漂亮!这不是爱,这是骗婚。” 有人说:“用爱绑架别人的人生,才是最自私的行为。” 还有人调侃:“这下好了,他可以永远爱她了,毕竟现在又变回单身了。”
其实,类似的案件近年来已经发生了很多起。从南通到上海,各地法院都明确支持了因婚前隐瞒性功能障碍而要求撤销婚姻的诉求。这释放出一个非常清晰的信号:婚姻不是儿戏,坦诚是底线。
《民法典》之所以设立可撤销婚姻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结婚应该是两个成年人在完全知情、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替对方做决定,更没有权利把自己的不幸转嫁到别人身上。
很多人觉得婚前检查麻烦,或者觉得谈钱谈健康伤感情。但事实证明,那些婚前不好意思谈的问题,婚后都会变成大麻烦。与其婚后发现问题互相指责,不如婚前坦诚相待,能接受就结,不能接受就散,对谁都好。
这件事也给所有准备结婚的年轻人提了个醒:爱情很美好,但婚姻很现实。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不仅要看对方的人品、性格、经济条件,更要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必要的婚前检查,真的不能省。
而对于那些身体有隐疾的人来说,与其抱着侥幸心理隐瞒,不如提前坦诚。真正的爱,不是欺骗,而是尊重。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就应该给她选择的权利,而不是用谎言编织一个牢笼,把她困在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