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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上海,女子带着孩子住酒店,孩子无聊要看电视,女子就打开给孩子看,结果电视被

可恨!上海,女子带着孩子住酒店,孩子无聊要看电视,女子就打开给孩子看,结果电视被投屏,三个没有穿衣服的人叠在一起,这画面,女子都没有看见过,女子十分生气,赶紧关了电视,跑出去大喊,到底谁在投屏?

据李女士回忆,她和孩子在上海如家商旅酒店住了几天。6月9日那天正在收拾行李,孩子突然对着电视大喊。她抬头一看,屏幕上三个人没穿衣服叠在一起。她说那个画面自己见都没见过,感觉又气又怕,赶紧关掉电视,跑到走廊上喊了一嗓子“谁在投屏”。整层楼安安静静,没人吭声。

报警、找酒店理论、折腾一圈,最后酒店赔了她当天房费。

这事儿就这么结了。房费退了,也就三百来块钱。可孩子晚上睡没睡好觉,做没做噩梦,只有当妈的知道。

投屏这功能谁没用过?手机上点一下,选设备,画面就上了大电视。问题是设备列表显示一堆电视,同层楼的、楼上楼下的全混在一起。随手一点,点的根本不是自己房间那台。

技术上说这叫“同一局域网内设备自动发现”。简单讲,酒店网络设置的原因,整层楼甚至整栋楼共用一个网络,电视又默认开着“允许所有人投屏”,谁都能连,连上就播。

这不是什么高科技难题。就是酒店不愿意花钱去改。

一家连锁酒店,一晚房费三四百,给每个房间单独划个网络很贵吗?不贵,无非是想不想做。不想做的理由也很简单。反正出事儿了赔一晚房费就行,成本可控。

《孙子兵法》里有一句:“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别指望意外不发生,得指望自己准备好了。可酒店行业偏偏反着来。指望意外不发生,真发生了就赔钱了事,根本没想过提前把漏洞堵上。

这起事件里,最让人揪心的是那个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写得清清楚楚:禁止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这条法律管的是“谁传播”,可孩子看到的那一瞬间,伤害已经造成了。

酒店房间是什么地方?是旅客花钱买的私密空间。在这方寸之间,你对住客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不只是防盗防火,还有这种莫名其妙飞进眼睛里的脏东西。

有人说这是误伤,隔壁房客不是故意的。可误伤的后果谁承担?孩子的母亲当场崩溃,孩子被吓到,酒店赔三百块了事。这套逻辑,搁谁身上都不服气。

法律上其实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操作失误不能完全免责。更深一层,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没尽到。网络隔离是最基本的技术手段,做不到就是失职。

但现实是,很少有住客会为这事儿打官司。为三百块钱的房费,请律师、跑法院、折腾三五个月,不值当。酒店也吃准了这一点。赔你房费,签个和解协议,事儿就平了。

这种低成本解决的模式,恰恰是整个行业不思进取的根源。只要赔得起,就不会真去改。

酒店工作人员说“此前从未出现相关情况”。这话你信吗?不是没出现过,是没闹到网上过。每次赔一晚房费,谁会把这事儿捅出来?

李女士带着孩子走了,酒店继续营业,下一个住进来的人,面对的还是一样的问题。电视开着,谁的画面都可能蹦出来。

一个房客的错误操作,让一个母亲和一个孩子承受了不该承受的东西。酒店站在中间,轻飘飘一句“会对投屏进行调整”,就把责任卸了个干净。

这公道,不是赔一晚房费就能找回来的。

说明:事件核心事实依据羊城晚报、大河报、正在新闻等权威媒体报道。法律条款依据最高检官网和江苏省检察院网站。

评论列表

bigapplepie
bigapplepie 16
2026-06-12 06:36
我要是有这样的邻居就好了,有线电视费不用交了
一个钟
一个钟 6
2026-06-12 06:48
没啥大不了,小时候还不是偷偷看
用户10xxx02
用户10xxx02
2026-06-12 12:31
我也要去住,能投屏的酒店